
(1).指崇尚礼法之士。《荀子·劝学》:“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 金 蔡松年 《和子文晚望》:“高人法士互憎爱,美酒空名谁重轻。”
(2).即法师。 唐 徐浩 《宝林寺作》诗:“赖居兹寺中,法士多瓌能。洗心听经论,礼足蠲凶灾。”参见“ 法师 ”。
法士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指崇尚礼法、恪守规范的士人。该词由“法”(法则、规范)与“士”(知识分子、有学识者)组合而成,强调对传统礼法制度的尊崇与实践。例如:
“法士者,守礼义而笃行者也。”(参见《汉语大词典》第7卷)
在先秦文献中,“法士”常与“法术之士”形成对比:
(参见中华书局点校本《韩非子集解》)
唐代以降,佛教典籍借用“法士”指代持戒精严的修行者,如《一切经音义》释:“法士,谓奉戒律、精进梵行之士。”(参见《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4册)
注:现代汉语中“法士”已非常用词,多见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学术领域。如需深入考据,建议查阅《汉语大词典》《辞源》或先秦诸子原典。
“法士”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
1. 指崇尚礼法之士 源自《荀子·劝学》:“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意为推崇礼法、遵循规范的人。金代蔡松年《和子文晚望》中“高人法士互憎爱”一句,也体现了这类士人与隐士之间的对比。此用法多见于儒家经典,强调对礼法的尊崇。
2. 即法师 唐代徐浩《宝林寺作》提到“法士多瓌能”,此处“法士”指通晓佛法的僧人。佛教语境中,“法士”可代指高僧或具备深厚佛学修养者,如提到其基本含义为“佛教中的高僧或有道德学识的人”。
其他补充
建议结合具体文献语境判断词义,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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