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纳租税。《梁书·张充传》:“半顷之地,足以输税,五亩之宅,树以桑府。” 唐 顾况 《酬信州刘侍郎兄》诗:“愿为南州民,输税事鉏犂。”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上:“请以所积资货,以贷贫民输税。”
“输税”是汉语中表示缴纳赋税行为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字义解析 “输”字在《汉语大词典》中明确释义为“运送;缴纳”,《说文解字》记载其本义为“委输”,即转运物资。在赋税语境中,“输”特指向官府缴纳的行为,如《盐铁论》所载“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税”字《周礼·地官》郑玄注释为“税者,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指国家征收的田赋及工商赋税。
二、历史语义演变 该词完整释义最早见于《旧唐书·食货志》:“凡赋役之制有四…四曰输税”,指代实物赋税的缴纳过程。唐代柳宗元《捕蛇者说》“当其租入”的记载,印证了“输税”在唐代已作为固定搭配使用(中华书局《全唐文》卷五八三)。至清代《康熙字典》中,“输”字项下仍保留“纳也,谓献纳赋税”的专项释义。
三、现代应用范畴 在现代汉语体系中,“输税”作为历史词汇保留在文献解读中,与当代“纳税”形成历时性对应关系。其使用场景多集中于古代赋役制度研究领域,如《中国赋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中特指“以实物形式缴纳的农业税”。与之相关的“漕运”“折色”等专业术语,共同构成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术语系统。
“输税”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指缴纳租税的行为,主要用于描述个人或家庭向官府上交赋税的义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输”有运输、缴纳的含义,“税”指国家征收的赋税。组合后,“输税”即表示将应缴税款运送或交付给官府的过程。
多用于古代经济制度或文学作品中,现代语境下已较少使用,可替换为“纳税”“缴税”等现代词汇。
与“纳税”的区别:“输税”更强调实物或货币的运输交付过程,而“纳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本身。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例证,可参考中引用的王维、张籍等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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