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革除,褫夺。《南史·梁邵陵携王纶传》:“ 纶 悖慢逾甚,乃取一老公短瘦类帝者,加以衮冕,置之高坐,朝以为君,自陈无罪。使就坐剥褫,捶之於庭。”
剥褫(bō chǐ)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由“剥”和“褫”两个近义字构成,均表示“剥夺、革除”之意。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多用于描述对官职、爵位、权利或身份的强制性剥夺,带有鲜明的法律或行政惩处色彩。
本义为割裂、剥离,《说文解字》释:“剥,裂也” 。引申为强制取消特权或地位,如《梁书·武帝纪》载:“有罪者剥爵位” 。
《说文解字》注:“褫,夺衣也”,原指剥去衣物,后泛指剥夺。如《汉书·诸侯王表》云:“褫爵土以惩不轨” 。
“剥褫”强调通过权威手段彻底剥夺身份或权益,常见于古代律法及史书:
例:《新唐书·韩滉传》载:“坐事剥褫官阶”,指因罪被削去官职品级 。
明代《大明律·吏律》规定:“官吏犯赃,轻则罚俸,重则剥褫功名” ,表明该词与法律惩处直接关联。
《宋史·奸臣传》记蔡京获罪后:“尽剥褫所赐恩荣”,指其所有封赏均被剥夺 。
现代汉语中“剥褫”已罕用,其概念由“剥夺”“革除”等词替代。但在研究古代典章制度时仍具重要价值,如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分析唐代贬官制度时多次引用此词 。
权威参考来源
“剥褫”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指“革除、褫夺”,即通过强制手段剥夺官职、权力或地位。
使用场景
多用于古代法律或政治语境,描述因过错(如渎职、犯罪)而失去官职或特权的情形。例如官员贪污后被“剥褫”职务。
上述解释综合了、、等多个权威词典及文献用例。
捭脱办不到襃雄背带变卖典质避仕搏腊齿盼重床叠架打迸电灌站典戒點絢地动说冬郎分发丰祚告敕高顾狗偷鼠窃孤耿诃陵樽花貌蓬心降北兼收博采金篦刮目旌铭紧迫籍取据鞍读书闿阐块儿八毛琅然两口子烈货灵子龙骑露花卢行者满弓拈筹粘结鸟哭猿啼你唱我和你个悄密乔其纱寝疾漆沙砚却顿入朝牲牢深揖势成骑虎听言望浪雾里看花闲宫险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