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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取的意思、籍取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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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取的解释

敛取,征收。《管子·轻重甲》:“今君之籍取以正,万物之贾轻去其分,皆入於商贾,此中一国而二君二王也。”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籍取”是一个较为古雅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和字书进行考释。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如下:


一、单字释义

  1. 籍(jí)

    • 本义:指书册、登记名册。《说文解字》释:“籍,簿书也。” 引申为登记、没收之意,如《史记》中“籍没其家”即指登记财产并没收。
    • 来源:汉代许慎《说文解字·竹部》。
  2. 取(qǔ)

    • 本义:捕获、获得。《说文解字》释:“取,捕取也。” 后泛指拿取、征用,如《周礼》中“取方氏”指职掌征收赋税的官员。
    • 来源: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又部》。

二、复合词“籍取”释义

“籍取”为同义复合词,指官府通过登记造册的方式征收财物或没收财产,属古代行政与法律术语。


三、历史文献用例

  1. 战国制度

    《商君书·垦令》载:“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籍取余粮,以给宾客。”

    释义:此处“籍取”指登记并征收余粮,用于国家储备或招待使臣。

    • 来源:战国商鞅《商君书》。
  2. 汉代律法

    《汉书·刑法志》记:“罪人狱已决,籍取其家,男为奴,女为婢。”

    释义:对已定罪者,登记并没收其家产,家属充作官奴。

    • 来源:东汉班固《汉书》。

四、词义演变与消亡


参考文献

  1. 许慎. 《说文解字》. 中华书局, 1963.
  2. 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 中华书局, 1983.
  3. 商鞅. 《商君书》.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9.
  4. 班固. 《汉书》. 中华书局, 1962.
  5. 王力. 《汉语史稿》. 中华书局, 1980.

网络扩展解释

“籍取”一词的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和现代用法进行分解释义:

一、基本含义

  1. 敛取、征收
    在古代文献中,“籍取”主要指通过官方手段征收财物或赋税。如《管子·轻重甲》提到:“今君之籍取以正,万物之贾轻去其分”,意为若统治者以正规方式征收税赋,商品价格会趋于合理分配。此用法强调官方对资源的集中管理。

二、引申含义

  1. 通过手段获取
    现代部分词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释为成语,指“利用某种手段获得所需”,例如借助工具、策略等达成目的。但此用法在权威古籍中较少见,可能是现代引申义。

三、字义解析

四、使用场景

五、注意事项

两种释义的权威性差异较大,建议优先参考古代文献中的“征收”含义,而现代引申义需结合上下文谨慎使用。更多完整信息可查看汉典、查字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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