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乡村的学塾。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肆惟》:“乃使罔殆之言,布满邨塾。” 清 陈鳣 《对策·文选》:“纂注约注瀹注,祗供邨塾之流传。”
邨塾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语义的复合词,由"邨"与"塾"二字组合而成。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邨"为"村"的异体字,本义指乡民聚居的处所,《说文解字》释为"地名",后泛指乡野民居聚落。而"塾"在《康熙字典》中解释为"门侧堂也",其教育机构义项始见于《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特指旧时民间设立的初级教育场所。
二字合称"邨塾",实指古代设立于乡村的初级学馆,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村级私塾。这种教育机构多由宗族或乡绅筹办,主要承担蒙童识字、基础经学教育功能。清人俞蛟《梦厂杂著·乡塾》载:"邨塾之设,所以启童蒙、传礼义",印证了其在基层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从构词法分析,该词属于偏正结构,前字"邨"限定后字"塾"的地域属性,完整呈现了古代教育机构的空间分布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大辞典·中国古代教育卷》中,邨塾被归入"非官学教育体系",其教学内容以《三字经》《百家姓》等蒙学教材为主,教师多为科举落第的秀才或地方儒生。这种教育形态直至清末新式学堂兴起后逐渐式微,成为研究中国古代教育史的重要标本。
“邨塾”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邨”是“村”的异体字,指乡村;“塾”指旧时私人设立的学校。合称“邨塾”即乡村中的学塾或私塾,是中国传统教育形式之一,主要为乡村儿童提供基础教育。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细节,可参考清代文献《癸巳存稿》《对策·文选》等原始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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