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鄉村的學塾。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肆惟》:“乃使罔殆之言,布滿邨塾。” 清 陳鳣 《對策·文選》:“纂注約注瀹注,祗供邨塾之流傳。”
邨塾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由"邨"與"塾"二字組合而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邨"為"村"的異體字,本義指鄉民聚居的處所,《說文解字》釋為"地名",後泛指鄉野民居聚落。而"塾"在《康熙字典》中解釋為"門側堂也",其教育機構義項始見于《禮記·學記》"古之教者,家有塾",特指舊時民間設立的初級教育場所。
二字合稱"邨塾",實指古代設立于鄉村的初級學館,相當于現代意義上的村級私塾。這種教育機構多由宗族或鄉紳籌辦,主要承擔蒙童識字、基礎經學教育功能。清人俞蛟《夢廠雜著·鄉塾》載:"邨塾之設,所以啟童蒙、傳禮義",印證了其在基層教育體系中的基礎地位。從構詞法分析,該詞屬于偏正結構,前字"邨"限定後字"塾"的地域屬性,完整呈現了古代教育機構的空間分布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大辭典·中國古代教育卷》中,邨塾被歸入"非官學教育體系",其教學内容以《三字經》《百家姓》等蒙學教材為主,教師多為科舉落第的秀才或地方儒生。這種教育形态直至清末新式學堂興起後逐漸式微,成為研究中國古代教育史的重要标本。
“邨塾”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邨”是“村”的異體字,指鄉村;“塾”指舊時私人設立的學校。合稱“邨塾”即鄉村中的學塾或私塾,是中國傳統教育形式之一,主要為鄉村兒童提供基礎教育。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清代文獻《癸巳存稿》《對策·文選》等原始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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