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私謚 ”。 古时人死后由亲属或门人给予的谥号。
“私諡”是古代中国社会中一种非官方的谥号形式,指由亲属、门生或民间人士自发为逝者拟定的称号,以褒扬其品德或功绩,与朝廷颁赐的官方谥号(官諡)相区别。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方面:
来源与性质
私諡起源于周代,盛行于汉唐以后,多用于未获朝廷追封的学者、隐士或地方贤达。例如,东晋诗人陶渊明去世后,友人颜延之私諡其为“靖节徵士”。这一行为体现了民间对个人道德成就的独立评价体系。
拟定规则
私諡用字需符合《谥法》传统规范,通常取一至二字,如北宋隐士林逋获谥“和靖先生”。拟定者需撰写《谡议》阐明理由,过程兼具严谨性与情感表达。
文化意义
私諡制度填补了官諡覆盖面不足的空白,成为儒家“慎终追远”伦理观的实践载体。据《礼记·檀弓》记载,孔子弟子曾为子夏拟定私諡,可见其历史渊源深厚。
权威文献如《汉语大词典》将“私諡”定义为“古时人死后由其亲友或门生等给予的谥号”,《辞源》亦强调其“非出朝廷”的核心特征。这一文化现象在中华博物网、国学大师网等学术平台均有专题论述。
私谥(sī shì)是古代对道德、功勋或文学成就突出者,在其死后由亲属、门生或友人给予的谥号,与官方君主封赠的谥号相对。以下是详细解释:
私谥属于非官方性质的称号,主要用于表彰逝者的品德、学术贡献或社会影响力。例如,明代学者宋濂曾为吴莱私谥“渊颖先生”,以肯定其文采与学识()。
通常由以下群体评定:
私谥在历代文献中均有记载,如唐代唐彦谦《吊方干处士》诗提及“私谥有前闻”,清代《郎潜纪闻》也记录了门人为师长私谥的案例()。
私谥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个人成就的非官方认可,具有文化传承和道德褒扬的双重意义。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人物或案例,可参考《新唐书》《郎潜纪闻》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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