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杀饷者而夺其食物。饷,用食物等款待。《书·仲虺之诰》:“乃 葛伯 仇餉,初征自 葛 。” 孔 传:“ 葛伯 游行,见农民之餉於田者,杀其人,夺其餉,故谓之仇餉。仇,怨也。”《说郛》卷五六引《安雅堂酒令》:“要其有酒食, 葛伯 遂夺之。善哉先师言,仇餉岂虚辞。”参阅《孟子·滕文公下》。
仇饷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典故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杀害送饭食的人,引申为虐杀无辜者。以下从释义、结构分析与典故来源三方面详细阐释:
基本释义
“仇饷”指对运送食物的人施加暴行,特指杀害无辜的劳作者或使者。此义项源自《尚书·仲虺之诰》记载的夏桀暴行:“葛伯仇饷,初征自葛。”汉代孔安国传注:“葛伯游行,见农民之饷于田者,杀其人,夺其饷,故谓之仇饷。”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明确收录该词,释义为:“杀害送饭的人。”
引申含义
后世引申为残暴对待平民或弱者,象征统治者的昏虐无道。如宋代蔡沈《书集传》释:“仇饷,与饷者为仇也。”强调施暴者与受饷者的对立关系。
二字组合凸显施暴者主动加害受食者的语义逻辑,暗含道德批判。
典故出自夏朝末年葛伯与商汤的冲突:
葛国君主葛伯不祭祀祖先,商汤遣人询问。葛伯称缺乏祭祀的牛羊,汤遂赠牛羊;葛伯又借口无谷物,汤命百姓为其耕种。葛伯却带人杀害为耕者送饭的童子,抢夺饭食(“葛伯仇饷”)。此事成为商汤伐葛的导火索,载于《孟子·滕文公下》及《尚书》注疏。
权威参考文献来源:
“仇饷”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与历史典故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指杀害送食物的人并抢夺其食物()。其中“饷”指用食物款待他人,如田间劳作者送饭的行为。
历史典故
出自《尚书·仲虺之诰》记载的“葛伯仇饷”事件:商汤征伐夏桀时,葛国君主葛伯因不满民众为商汤送粮,杀害送粮者并抢夺食物,成为商汤讨伐的导火索()。《孟子·滕文公下》也引用了这一典故,强调“仇饷”是暴政的表现。
字义分解
该词现已罕用,多出现于古籍研究或引用典故的语境中,例如描述暴君掠夺民财的行为()。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文献(如《尚书》《孟子》原文),中提到的古籍原文或权威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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