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妖孽、灾殃。 汉 王充 《论衡·偶会》:“非二龙使 厉王 发孽, 褒姒 令 幽王 愚惑也,遭逢会遇,自相得也。”
“发孽”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古典文献和现代用法两方面解析:
原始定义
指“发生妖孽、灾殃”,最早见于汉代王充的《论衡·偶会》:“非二龙使厉王发孽,褒姒令幽王愚惑也,遭逢会遇,自相得也。”。此处“发孽”强调自然或社会灾祸的产生,带有因果关联的哲学意味。
构词解析
部分非权威来源提到“发孽”可引申为:
建议在正式写作或考据时,以汉代文献的原始定义为准。
《发孽》(fā niè)这个词在汉语中具有贬义,在常用语中指一个人做了坏事而招致恶报、倒霉遭遇。该词的拆分部首为“发”和“孽”,笔画总数为12画。
“发孽”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字的发展。其中,“发”是指祸害、恶事;而“孽”是指造成祸害或罪孽的原因。因此,“发孽”指的是由于坏事而产生的恶果。
“发孽”的繁体写法为「發孽」。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中,汉字写法经历了一些变化。然而,对于词语“发孽”,其汉字写法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形式。
以下是一些使用“发孽”的例句:
1. 他做了坏事,酿成了大祸,真是自作自受,果真是发孽。
2. 那个人屡次背叛朋友,终于遭到了发孽的报应。
3. 平时要积善行德,不然会为自己招来发孽。
与“发孽”相关的组词有:
1. 发生:指某事物在某一时间或地点出现、出现某种情况。
2. 孽缘:指前世、今生或多世的冤孽、仇恨缘份。
3. 发誓:指郑重地表示决心或承诺,以示不会违背。
4. 孽债:指因为某种冤仇而招致的灾祸或罪过。
与“发孽”意义相近的近义词有:
1. 遭殃:指因为某种原因而遭受不幸或灾祸。
2. 招祸:指自己主动或无意间引来祸害、不幸。
3. 惹祸:指因为某种行为或行动而引起了灾祸或困扰。
“发孽”并没有具体的反义词,但与其相对的词语可以是:
1. 积德:指积累善行,做好事会带来好的回报。
2. 善果:指由于行为端正、善良而带来的好的果报。
3. 福报:指因为长期的善行而获得的好运或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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