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长是汉语中的复合名词,由“司”与“长”二字组合而成,其含义需从字源、构词及现代用法分层解析:
司
本义为“主持、掌管”,《说文解字》释为“臣司事于外者”,引申为官职机构(如古代“司徒”“司马”)。现代汉语中,“司”特指政府职能部门(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长(zhǎng)
指“领导者、负责人”,《玉篇》注“长,君也”。在行政体系中,专指机构或部门的主管(如“校长”“局长”)。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司长即“行政部门内某司级机构的首席负责人”,属于中国公务员体系中的正厅级职务。其核心职能包括:
例: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主管国际法务事务。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明确司长为“厅局级正职”,属高级公务员序列(第十六条)。
来源:全国人大官网《公务员法》全文
国务院组织机构规范
国务院各部委下设“司”,司长由国务院任命,如财政部预算司、卫健委医政司等。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职能”专栏
“司”作为官署名称始于隋唐(如“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明代“司”渐成固定中层机构,“司长”职称则定型于现代行政体系。
来源:《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北京出版社)
注:因权威词典与法规文献无直接网络版,建议查阅纸质版《现代汉语词典》或政府官网公文以验证释义。
司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的一种职务,具体解释如下:
司长是国家部委内设部门的负责人,属于中央行政机构中的中层领导职务。例如教育部下设的“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人即称为司长,负责该司的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及组织实施等。
中央部委中,如教育部、外交部等下设的司(如“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其负责人均称“司长”。
部分地方机构中“局长”可能与司长级别相同,但“司长”特指中央部委内设部门负责人,而地方对应职务通常称“厅/局长”。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部门的司长职责或历史沿革,可参考权威政府文件或机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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