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命令。《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雍子 发命於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 汉 陈琳 《为袁绍檄豫州》:“续遇 董卓 ,侵官暴国。於是提剑挥鼓,发命东夏,收罗英雄,弃瑕取用。”
"发命"是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两个维度解析:
一、语义构成 "发"取《说文解字》"起也"之本义,引申为"启始、施行";"命"据《尔雅》释为"使也",特指具有权威性的指令。二字组合构成动宾结构,其字面义为"发出命令"。
二、词典释义体系
政令发布(动词性) 指君主或权力机构颁布具有强制力的政令。典出《周礼·春官宗伯》:"以发邦国政令",郑玄注:"发,谓布达之"。如《左传·成公十八年》记载晋悼公"始命百官,施舍、己责,逮鳏寡,振废滞,匡乏困,救灾患,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节器用,时用民,欲无犯时",即属典型发命过程。
天命显现(名词性) 特指天道的意志显现。此义见于《尚书·商书》"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孔颖达疏解为"天道发命,人君承之"。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强调:"王者之兴,受命于天",此处的"命"即含天道发命之意。
三、语用特征 该词具有鲜明的等级色彩,多用于描述上对下的指令传递。现代汉语中常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及特定公文语境,如《清史稿·职官志》载:"凡发命,中书省拟定,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完整呈现古代发命程序。
语义演变方面,据《汉语大词典》考释,魏晋后逐渐发展出"颁布诏令的具体文书"之引申义,如《文选·陆机〈辩亡论〉》"虔法宫,发命,朔日改制"即指具体的诏令文书。
“发命”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发布命令,常见于古代文献和正式语境中。以下为详细解释:
“发命”主要用于描述古代权威者发布命令的行为,需注意其与现代词汇“命运”的关联性较弱,后者仅为少数词典的扩展解释。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左传》及汉代檄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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