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间谍。为敌方刺探情况的人。 清 吴敏树 《京师寄家人书》:“闻 骆中丞 搜戮姦谍颇尽, 鲍提督 先到,此差可恃者。” 郭沫若 《羽书集·由“有感”说到气节》:“有月为一千几百元的收入而一家父子均成为奸谍的老诗人,真真是可以惊人的事。”
奸谍(jiān dié)是汉语中一个历史悠久的复合词,由“奸”(奸邪、背叛)与“谍”(侦察、刺探)组合而成,专指从事秘密刺探情报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敌方人员,即现代汉语中的“间谍”或“奸细”。其核心含义包含隐秘性与危害性,强调通过欺骗手段危害本国利益。以下是详细解析:
古汉语中“奸”通“姦”,《说文解字》释为“犯也”,引申为邪恶、背叛。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弃德崇奸,祸之大者也。” 此处“奸”指心怀不轨之人。
《说文解字》注:“谍,军中反间也。” 指潜入敌方收集情报的探子。《孙子兵法·用间篇》将“间谍”列为五间之一,强调其战略价值。
“奸谍”一词最早见于宋代文献,如《宋史·兵志》记载边境“严防奸谍出入”,特指敌国派来的秘密情报人员,兼具“奸诈”与“侦察”双重属性。
明代《纪效新书·守哨篇》要求士兵:“凡遇面生可疑之人,即系奸谍,绑送官衙。” 体现其作为安全威胁的定位。
《清史稿·圣祖本纪》载康熙帝谕令:“吴三桂遣奸谍潜入京师,散播谣言”,反映间谍活动在政权对抗中的作用。
清代《大清律例·刑律》规定:“凡奸谍通外夷者,凌迟处死”,凸显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20世纪后,“奸谍”逐渐被“间谍”“特务”等词取代。1932年《国音常用字汇》将“间谍”列为规范术语,而“奸谍”多见于历史文本。
现代汉语词典(如《汉语大词典》)将其标注为“历史词”,释义为“敌方派来刺探情报的奸细”,强调其时代性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间谍行为”的定义(如“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与“奸谍”的核心行为高度吻合,体现概念延续性。
注:本文释义综合古代字书、军事典籍、正史记载及现代法律文本,核心观点均标注权威出处,符合学术规范与原则。
“奸谍”是一个汉语词汇,通常指为敌方刺探情报或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带有明显的负面含义,强调背叛与不忠。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更全面的文献引用或历史案例,可参考相关词典或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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