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y commanded by governor-general] 总督所统率的军队。清代军制,督抚所管辖的绿营兵称“标”
城内督标抚标旗满官兵。——《广州军务记》
清 朝总督所辖部队的编制单位。一标有三营。 清 俞樾 《右台仙馆笔记》卷八:“ 洪 年十七,投 江寧 督标为兵,积功至参将。”参阅《清文献通考·兵一》。
督标
清代绿营兵军事编制单位之一,专指由总督直接统辖的绿营部队。"督"即总督(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标"为清代军队编制层级(如标、协、营、汛)。其核心职能是驻守战略要地,负责辖区防务、弹压地方动乱,并作为总督行使职权的直属军事力量。
军事编制属性
督标隶属于绿营兵体系,是总督的直属部队。清代绿营以"标"为最高建制单位,下设"协"(副将统领)、"营"(参将/游击统领)、"汛"(千总/把总统领)。督标作为总督亲兵,编制规模通常大于巡抚统辖的"抚标" 。
职能与任务
组织结构特点
督标由中军(副将或参将)实际管理日常军务,下辖若干"营"。例如湖广督标分左、右、前、后四营,兵额约2000-4000人,含马兵、步兵、守兵等兵种 。
历史沿革与裁撤
督标制度随绿营兵制确立于清初(顺治年间),至清末因绿营衰败逐渐被新军替代。光绪朝推行新政后,各省督标陆续裁汰改编 。
(注:因古籍及学术著作无直接可引用的在线链接,来源标注文献名称。)
“督标”是清代军事制度中的专有名词,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督标指清代总督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编制单位。绿营兵是清代地方常备军,由总督、巡抚等地方大员管辖,其中总督管辖的绿营兵称为“督标”,巡抚管辖的称为“抚标”()。每标下设三营,属于清代地方军队的基层编制()。
在《广州军务记》中,明确提到“城内督标抚标旗满官兵”,表明督标与抚标常协同执行任务()。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绿营兵制或清代地方军事体系,可参考《清文献通考·兵一》等史料()。
安次慠民扳道伴读襃善变象飙扫补过饰非不露锋铓彩绸电熨斗钓骆驼涤溉丁拐儿东门眼恩幸翻卷飞冲分享忿诤宫靴诖乱国雠还精补脑鸿编笺天教导有方焦坎竞度进诗桕脂鞠爱夸叹捆闼连二灵麻林居六世纶竿眉语面布棉花蛆木头木脑乾酒乾贶弃本逐末亲密无间嬛緜确守任公子萐莆圣兵时为收封睡态曙然摅颂随方通结滊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