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配罪人守边。《隋书·刑法志》:“﹝ 开皇 ﹞十三年,改徒及流,并为配防。”
根据现有汉语辞书资料,“配防”一词未见于《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大词典》等权威工具书收录。从语素构成分析,“配”在古汉语中可表发配、流放义,如《正字通》释“配,流刑”;“防”指边防、戍守,如《说文解字》注“防,堤也”,引申为军事防御。结合历史文献用例,该词可能指古代将罪犯发配至边地进行防御性劳役的刑罚制度,如《宋史·刑法志》载“配隶之人,皆宂役防边”。
参考来源:
“配防”是一个历史法律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配防”指将罪犯发配至边疆地区戍守,属于古代刑罚的一种形式。该词最早见于《隋书·刑法志》记载:「开皇十三年,改徒及流,并为配防」,即将徒刑和流刑统一调整为发配边疆的刑罚。
该词源自隋朝(公元6世纪)的刑罚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通过将罪犯强制迁移至边境,既达到惩戒效果,又能补充边疆防御力量。例如《隋书》记载的案例显示,此类刑罚多用于政治犯或重罪犯。
该词属于历史术语,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若用于文学创作或历史研究,需结合具体语境,避免与现代词汇混淆。
白壤赑负碧琳碧旻彬彬济济冰晶并日而食兵戎相见残渣余孽谄嫉骋射陈状赤熛叱羊肠臭肉来蝇出化捶床捣枕凋疎断还归宗沸脣抚署服章过辞还生黄堥家伙鞯辔剪纸片郊燎嘉牲解空人解衣包火鵾翔郎官星牢络临颖六证蛮话没功夫煤窑门郞碾坊排鑹缥眇否极泰回七祖戎葵事事物物石星随便探筹投钩羰基腾超停阁温八吟午初舞弄咸盐孝衣惜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