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真 族使用的文字。《金史·完颜希尹传》:“ 金 人初无文字,国势日强,与邻国交好,迺用 契丹 字。 太祖 命 希尹 撰本国字,备制度。 希尹 乃依倣 汉 人楷字,用 契丹 字制度,合本国语,製 女直 字。”
女直字(又称“女真字”)是中国古代金朝(1115-1234年)女真族创制并使用的文字系统,是记录女真语言的书写符号。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
女直字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命人仿照汉字和契丹文字创制的表意文字系统,属于汉字文化圈衍生文字的一种。其字形结构多借鉴汉字楷书笔画,但读音和意义均服务于女真语,属于意音文字范畴。主要分为“女真大字”和“女真小字”两种体系,其中大字为官方通行文字。
金太祖为强化民族认同、摆脱对契丹文字的依赖,于公元1119年(金天辅三年)诏令完颜希尹与叶鲁等人参照汉字与契丹大字结构,创制女真大字,并于1138年(金天眷元年)进一步简化形成女真小字。该文字在金代用于官方文书、碑刻、符牌及教育领域,是女真文化的重要载体。
女直字以方块字形为基础,笔画包含横、竖、点、撇、捺等,部分字形直接借用汉字(如“一”“月”),但赋予女真语读音;另有一部分为自创字形,通过增减汉字笔画或重组部件构成。
多数字符兼具表意与表音功能,例如“人”形字符读作“niyalma”(女真语“人”),类似汉字的形声字机制。
蒙古灭金后,女直字逐渐被八思巴文取代,至明代中期基本失传。现存实物以碑刻为主,如《大金得胜陀颂碑》(现存吉林扶余)、《女真进士题名碑》(现存河南开封),以及少量符牌、文书残片。现代学者通过明代《女真译语》等文献进行对照研究,破译部分词汇。
女直字是研究女真语言、金代政治制度及东北亚民族历史的关键原始材料,其创制反映了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特征,也为契丹文、西夏文等消亡文字的研究提供参照范式。
参考资料:
“女直字”是女真族(即“女直”)在历史上使用的一种文字系统,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女直字”指女真族(金朝主体民族)创制并使用的文字。女真族原无文字,早期借用契丹字,后根据实际需求创制了本民族文字。
提示:如需进一步了解女真文字的具体字符或语言学分析,可查阅《金史·完颜希尹传》及相关考古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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