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口语。拿起酒杯吃酒。 唐 杜甫 《宴戎州杨使君东楼》诗:“重碧拈春酒,轻红擘荔枝。” 杨伦 笺注:“ 赵 曰: 元微之 《元日》诗:‘羞看稚子先拈酒’, 白乐天 《岁假》诗:‘岁酒先拈辞不得’,则拈酒乃 唐 人语也。” 宋 韦居安 《梅磵诗话·拈酒》亦引 元 白 诗,并曰:“拈,指取物也。乃 唐 人语,作粘、作酤皆非。”
“拈酒”是唐代口语中的词汇,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词义:指拿起酒杯饮酒的动作,强调用指尖轻取酒杯的细节。
拼音:niān jiǔ(注音:ㄋㄧㄢ ㄐㄧㄡˇ)。
唐代口语
该词常见于唐代诗文,如杜甫《宴戎州杨使君东楼》中“重碧拈春酒”,元稹《元日》诗“羞看稚子先拈酒”,以及白居易《岁假》诗“岁酒先拈辞不得”,均以“拈”描述饮酒动作。
注:宋代韦居安在《梅磵诗话》中特别指出,“拈”指“取物”,不可误作“粘”或“酤”。
动作特点
“拈”本义为手指轻捏,后引申为举杯饮酒,带有随意或自然的意味,常用于描述宴饮场景。
“拈酒”是唐代口语中的动词短语,既反映当时的饮酒习俗,也体现语言表达的生动性。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全唐诗》及宋代诗话类文献。
拈酒(niān jiǔ)是一个汉字词汇,由“拈”和“酒”两个字组成。它的字义是指用手指夹取酒杯中的酒。
“拈酒”这个词的拆分部首为手(提手旁)和酉(酉部),总共包含了10个笔画。
“拈酒”一词来源于《庄子·内篇·养生主》:“凤攫九鼎之同,龙操九旨之要。拈酒夺袂,腾蛇之灵。”其中,“拈酒”形容了神龙妙手夺取了酒袖。
在繁体字中,“拈酒”可以写作“拈酒”。
在古时候,汉字“拈酒”可以写作“拈酒”。其中,部分字形有所变化,但整体意思保持不变。
1. 他轻轻拈酒,将杯中美酒品尝了一口。
2. 酒店经理用手指拈酒,给客人斟满了杯中的美酒。
组词中常使用的词语有:“酒彩”、“酒楼”、“拈花”、“拈掇”。
近义词包括:“抚玩”、“端瓶”、“品酒”。
反义词包括:“随便”、“丢掉”、“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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