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口语。拿起酒杯吃酒。 唐 杜甫 《宴戎州杨使君东楼》诗:“重碧拈春酒,轻红擘荔枝。” 杨伦 笺注:“ 赵 曰: 元微之 《元日》诗:‘羞看稚子先拈酒’, 白乐天 《岁假》诗:‘岁酒先拈辞不得’,则拈酒乃 唐 人语也。” 宋 韦居安 《梅磵诗话·拈酒》亦引 元 白 诗,并曰:“拈,指取物也。乃 唐 人语,作粘、作酤皆非。”
“拈酒”一词在汉语中属于较为罕见的组合用法,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及历史语料进行解析:
一、字义溯源 “拈”本义为“用手指夹取”,《说文解字》释为“也”,后衍生出“轻拿”“执持”之意(参考《汉语大字典》第2版)。在古典文献中,“拈”常与细微动作相关,如《景德传灯录》载“拈花微笑”典故,体现禅宗以物示意的表达方式。
二、语境释义 “拈酒”组合最早见于明清小说,如《金瓶梅》第三十四回中“拈酒劝人”的描写,此处指宴席间执壶斟酒的礼仪性动作,强调斟酒时手腕轻转的仪态。现代方言研究中,部分吴语区仍保留该用法,特指斟酒时不超过酒杯容量的七分,以示礼节(参考《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
三、文化延伸 该词在《红楼梦》脂评本中出现“拈酒作诗”的表述,与“行酒令”场景相关,此处“拈”引申为“即兴选取”,体现古代文人宴饮时随机择题创作的文化传统(参考《红楼梦语词词典》)。此类用法印证了汉语单字在特定语境中的语义扩展特性。
“拈酒”是唐代口语中的词汇,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词义:指拿起酒杯饮酒的动作,强调用指尖轻取酒杯的细节。
拼音:niān jiǔ(注音:ㄋㄧㄢ ㄐㄧㄡˇ)。
唐代口语
该词常见于唐代诗文,如杜甫《宴戎州杨使君东楼》中“重碧拈春酒”,元稹《元日》诗“羞看稚子先拈酒”,以及白居易《岁假》诗“岁酒先拈辞不得”,均以“拈”描述饮酒动作。
注:宋代韦居安在《梅磵诗话》中特别指出,“拈”指“取物”,不可误作“粘”或“酤”。
动作特点
“拈”本义为手指轻捏,后引申为举杯饮酒,带有随意或自然的意味,常用于描述宴饮场景。
“拈酒”是唐代口语中的动词短语,既反映当时的饮酒习俗,也体现语言表达的生动性。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全唐诗》及宋代诗话类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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