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错误之极;荒谬到极点。 鲁迅 《华盖集·十四年的“读经”》:“反对者们以为他真相信读经可以救国,真是‘谬以千里’了!”参见“差之毫釐,谬以千里。”
“谬以千里”是一个成语,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指因初始的微小错误或偏差,最终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常用来形容错误推断或荒谬到极点的观点。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汉典、沪江词典等来源。
《谬以千里》是一句成语,意思是指言论、行为的错误或荒谬之处显露出来,就像是走了千里之遥那样显而易见。它用来形容某些言论或行为离谱到令人难以接受或置信。
《谬以千里》这个成语由四个部首和十五个笔画组成。
部首:豕(豕字部) + 言(言字部) + 辵(辵字部) + 走(走字部)
笔画:一画(走)、三画(豕)、五画(言)、六画(辵)
《谬以千里》源于《左传·闵公二年》:“诚斯谬矣。”意为“真是差错太大了。”在后来的使用中,人们加入了“以千里”来加强表达的夸张性。
该成语没有繁体字,仅有简体字形式。
在古时候,写作“谬”字的方式有所不同,通常是将上面的中间的“言”字写作“五”字形状,而不是现代的“讠”形状。例如,如何写作“谬”字的古体写法便是将“言”字的笔画改成了“五”字的形状。
1. 他的观点完全是《谬以千里》,没有任何根据。
2. 这个理论太荒谬了,简直就是《谬以千里》。
谬误、谬论、谬种等
离谱、匪夷所思
合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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