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闲民”。1. 周 代指未被授田,与人为役,无常职者。《周礼·天官·大宰》:“九曰閒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閒民,谓无事业者,转移为人执事者,今佣赁也。” 孙诒让 正义:“此民无常职事,转移无定,与人为役,故谓之閒民。”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 林勋 ﹞尝进《本政书》,欲渐復 三代 井田之法……其无田而为閒民,与非工商在官而为游惰末作者,皆为驱之使为隶农。” 范文澜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不得受田的馀夫称为闲民,或助宗子和其他有田人耕田,或从事工商业。”
(2).泛指无业的人。 唐 柳宗元 《唐故万年令裴府君墓碣》:“作牧于 金 , 金 人允怀。沟防 汉 滸,垫沃卒移。增我岁食,易其芋魁。游手閒民,相顾聚来。” 宋 陆叡 《甘州·寿贾师宪》词:“论从来活国,论功第一,无过丰年。办得閒民一饱,餘事笑谈间。”
闲民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积淀与社会观察价值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未从事固定职业或无稳定生计的群体。《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其定义为“没有固定职业,游手好闲的人”,强调其游离于社会生产体系之外的状态。从语义演变角度考察,《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时可追溯至《周礼》记载的“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者”,揭示其在古代指代季节性短工或临时劳力。
该词在不同历史语境中呈现多维内涵:清代学者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辨析“闲”字时,指出其包含“未被使用”的引申义,这为理解“闲民”的社会边缘属性提供语言学依据。现代社会学研究则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等著作中延伸出“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当代诠释。
从文化认知层面分析,该词常与“游民”“流民”构成语义关联,但区别于完全脱离劳动生产的群体。《中国古代职业辞典》特别注明其可能包含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劳动的特征,这种定义边界体现了汉语词汇对社会现象的精细划分能力。
“闲民”一词在不同历史语境中有具体含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周代特定阶层
指未被授田、无常职的民众,需通过临时性劳作为生。根据《周礼》记载,这类人被称为“九职”之一,承担流动性的杂役工作(如佣工),经济地位较低。
泛指无业者
后引申为无固定职业或无所事事的人群。如宋代林勋主张将“闲民”纳入农业生产体系,反映其社会边缘性。
提示:若需进一步考证历史背景,可参考《周礼》及宋代《鹤林玉露》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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