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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的意思、买卖婚姻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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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的解释

把妇女当作商品,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婚姻形式。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买卖婚姻指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背当事人意愿包办缔结的婚姻形式。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定义,其核心特征是将婚姻关系异化为金钱交易,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1. 本质特征

    婚姻缔结并非基于双方自愿,而是由第三方(通常为父母或媒人)主导,以收取钱财或实物作为成婚条件。这种行为剥夺了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将人身关系等同于商品交换。

  2. 法律定性

    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买卖婚姻,因其违反婚姻自由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指出,借婚姻索取财物若涉及强迫性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3. 社会危害性

    社会学研究指出,此类婚姻易导致家庭地位不平等(支付方常视配偶为私有财产)、家庭暴力风险上升,且可能助长人口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


权威来源说明

网络扩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解释,买卖婚姻的详细定义和法律特征如下:

一、核心定义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通过包办、强迫等手段促成的婚姻关系。这种行为将婚姻异化为财物交易,侵犯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

二、法律特征

  1. 主体要件
    实施主体为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如父母、亲属或中介),且需存在索取财物的主观故意。

  2. 行为要件
    必须同时具备两种行为:

    • 包办强迫: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如换亲、转亲、童养媳等);
    • 财物索取:以婚姻为条件收取超出合理范围的财物(如收取"身价钱""彩礼钱"作为结婚前提)。
  3. 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和第1052条:

    • 绝对无效:若婚姻成立时存在胁迫或暴力干涉,当事人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撤销;
    • 财产处理:被撤销后,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需优先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三、表现形式

类型 特征
换亲/转亲 家庭间互相交换女儿作为儿媳(如A家女嫁B家子,B家女嫁A家子)
童养媳 未成年女性被收养至男方家庭,成年后强制完婚
高价"卖婚" 第三方明码标价要求支付巨额礼金、房产等财物,否则拒绝缔结婚姻关系

四、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

|| 买卖婚姻| 借婚姻索取财物| |---|---------------------------|-----------------------------| | 婚姻基础 | 非自愿(存在包办强迫)| 自愿结婚| | 违法性 | 绝对禁止,婚姻可撤销| 违反禁止性规定,但婚姻有效| | 法律后果 | 撤销后自始无效| 需返还超出合理范围的财物|

五、历史与社会影响

该现象源于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将女性物化为交易标的。现行法律通过禁止性规定和可撤销制度,旨在消除这一封建残余,维护婚姻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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