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捺指印作为凭证的文书。《周礼·地官·司市》“以质剂结信而止讼” 汉 郑玄 注:“质剂,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若今下手书。” 贾公彦 疏:“ 汉 时下手书,即今画指券,与古‘质剂’同也。”
“下手书”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形式,其核心含义及背景如下:
指按捺指印作为凭证的文书,主要用于契约、诉讼等场景,通过指纹或手写标记确认双方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需与“手书”(指亲笔书写或书信)区分,二者虽字形相近,但“下手书”特指法律凭证,无书法相关含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文书制度,可参考《周礼》及汉代律法研究文献。
《下手书》指的是行草书。在中国书法中,行书是字迹潇洒流畅、笔画简练的一种字体。下手书即指行书字体的一种书写方式,多用于速书、书信等日常书写。
《下手书》可以拆分为:下(部首:一)+ 手(部首:扌)+ 书(部首:言,笔画:4)。
《下手书》一词来源于行书,行书起源于汉朝。汉代书法家张芝创造的草书便为行书的鼻祖,后经由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和柳公权等人的发展,逐渐演变成如今的行书。
繁体字中的《下手书》为「下手書」。
古时候汉字的写法有许多变化,行书的字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古时候的汉字更为工整,笔画更为规范,与现代行书相比,更显得庄重而严谨。
他用下手书写了一封真情流露的信件。
常用的组词有:下手写、下手作、下手稿等。
近义词有行书、草书。
反义词有楷书、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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