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惊堂 ”。
惊堂木是中国古代官吏审案时使用的长方形硬木器具,主要用于敲击案桌以震慑受审者、维持公堂秩序。其名称由“惊”与“堂”组成,“惊”指震慑、警示,“堂”代指公堂,合义为“公堂上用以警示的工具”。
从形制上看,惊堂木长约三寸(约10厘米),宽厚约一寸(约3.3厘米),材质多为质地坚硬、声音清脆的檀木、枣木或桑木制成。据《中国司法文化辞典》记载,不同朝代对惊堂木的规格和纹饰有严格规定,例如唐代官吏使用时需雕刻獬豸图案,象征公正断案。
在文化内涵上,惊堂木不仅是司法权力的象征,更承载着古代“礼法合一”的思想。《礼记·月令》中提到“严刑罚以威四方”,而惊堂木的敲击声正是这种威严的具象化表达。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亦描述其“一木之响,可定是非曲直”,凸显其在传统司法仪式中的核心地位。
现代汉语词典中,“惊堂木”被收录为历史专有名词,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旧时官员审案时拍打桌案以示威的木块”,并标注其常见于古典文学作品,如《水浒传》《三侠五义》等公案题材文本。
惊堂木是中国古代司法仪式中的重要工具,主要用于维持公堂秩序和彰显法律权威。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惊堂木又称“醒木”“气拍”“界方”或“抚尺”,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通常有棱角,取“规矩”之意。材质多为檀木、酸枝、黄花梨等名贵木材,北方地区也使用桑木、枣木等。使用时,官员以中指夹住木块,举至空中稍作停顿后急速拍击案桌,发出巨响震慑受审者。
民国初年仍沿用惊堂木传统,后演变为现代法庭中的法槌,既保留敲击形式,又赋予程序规范的新内涵。
惊堂木的尺寸和雕饰因使用者身份而异,例如皇帝所用体积最大,雕刻五爪金龙;民间艺人则简化造型。这一工具贯穿中国司法文化史,体现了古代法律威严与仪式感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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