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越分窃取。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上:“ 淮西 贼将僭窃,问仪注于 鲁公 。” 宋 陈亮 《上光宗皇帝鉴成箴》:“五闰失驭,伪主僭窃,纲常丝棼,宇县瓜裂。” 清 侯方域 《王猛论》:“当 猛 之隐于 华阴 也, 姚氏 、 石氏 多雄略之主,岂不能出而佐之?以为是 氐 、 羌 僭窃者,而非其志也。” 郭沫若 《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但近时的新史学家有的竟连这个发现都不承认,以为称王者仍是化外诸国的僭窃。”
(2).指僭窃者。 宋 岳飞 《奏辞检校少保第二札子》:“伏念臣本无才术,误膺眷渥,未能恢復疆宇,扫除僭窃。”
僭窃(jiàn qiè)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僭”和“窃”两个语素构成,其核心含义指超越本分地窃取或占有不应属于自己的名位、权力、财物等,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强调行为的非分性、非法性与冒犯性。以下从词典学角度详细解析:
僭(jiàn)
窃(qiè)
复合义
“僭窃”融合二者,强调通过越权、假冒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多用于政治、礼制等严肃语境,如《明史》载“僭窃名器者,罪无赦”。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僭窃:谓越分窃取。多指篡夺名位、权力。
例证:清·顾炎武《日知录·藩镇》:“藩镇僭窃之患,自古有之。”
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
《辞源》(商务印书馆修订版)
僭窃:僭越窃取。指非分占有尊位或职权。
例证:《后汉书·桓谭传》:“骄僭窃,恶孰大焉。”
来源:商务印书馆,2015年。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僭窃:超越本分,窃取(权力、名位等)。
例证:僭窃神器(指非法篡夺帝位)。
来源:商务印书馆,2016年。
例:五代十国时期,军阀割据,僭窃称帝者甚众。(参考:吕思勉《中国通史》)
例:古代礼法森严,诸侯僭窃天子礼乐视为大逆。(参考:《周礼·春官宗伯》)
例:清代学者痛斥“文贼”僭窃他人著作。(参考:章学诚《文史通义》)
词语 | 核心差异 | 示例 |
---|---|---|
篡夺 | 强调暴力或阴谋夺取 | 篡夺皇位 |
侵夺 | 侧重强行占有他人物权 | 侵夺田产 |
僭越 | 仅指超越本分行事,未必涉及占有 | 僭越礼制 |
僭窃 | 兼具越权与非法占有双重属性 | 僭窃国柄(政权) |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季氏僭窃公室,陪臣执国命。”
描述鲁国季孙氏超越卿大夫身份,窃取国君权力。
王夫之《读通鉴论》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僭窃之实已成。”
批判曹操以丞相之名行帝王之权。
“僭窃”是汉语中极具批判性的词汇,其释义需紧扣越分+非法占有的双重语义,多用于描述对名位、权力的不正当侵占,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意涵。
“僭窃”是一个汉语成语,读作jiàn qiè,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指非法侵占他人的权利、地位、名誉或财物等行为,强调通过越权或窃取手段不正当获取不属于自己的权益。
字词解析
历史与政治领域
常用于批评历史上的篡位、伪政权或官员越权行为。例如:
社会与个人层面
可形容现代社会中盗用名誉、剽窃成果等侵权行为,如学术造假、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手段。
该词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语境,带有较强批判性,需结合具体背景判断其贬义程度。如需查看更多历史用例,可参考《唐国史补》《宋史》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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