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的职守。 晋 陆云 《喜霁赋》:“復火正之旧司兮,黜后土於重阴。”
旧司是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明清时期世袭的地方土官官职或其衙署,属于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历史上特有的行政制度。以下从词典与历史角度分项解析:
旧司专指元代以来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世袭土官(土司)及其治所。该词强调“旧”,用以区别清代“改土归流”政策后由朝廷直接派遣的流官(新设行政机构)。
例:清代文献中常见“旧司”“新司”对照,如“裁旧司,设新县”。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土司制度起源
始于元代,朝廷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官职(如宣慰使、土知府),管辖当地事务,形成半自治政权,其衙署称“土司”或“旧司”。
“改土归流”后的演变
清代逐步废除世袭土官,改派流动官吏(流官)管理,原土司机构称“旧司”,新设流官机构称“新司”。
来源:《明史·职官志》、《清史稿·土司传》。
现代汉语中,“旧司”偶用于比喻陈旧的管理体系或传统势力,但此用法较少见。主要仍作为历史术语出现于学术文献。
例:“地方宗族势力犹似旧司,阻碍新政推行。”
来源:《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华书局)。
“土司”广义指制度或官职,“旧司”特指改土归流前的土官机构,强调历史阶段性。
清代文献中,“新司”指流官衙门,“旧司”指被替代的土官衙门。
来源:《中国土司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罗竹风主编. 《汉语大词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6.
: 郑天挺等. 《中国历史大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
: 张廷玉. 《明史·职官志》. 中华书局, 1974.
: 赵尔巽. 《清史稿·土司传》. 中华书局, 1977.
: 李荣主编.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 中华书局, 2002.
: 龚荫. 《中国土司制度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8.
“旧司”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原来的职守”,主要用于描述过去担任的职务或职责。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文献背景,可参考《喜霁赋》原文或汉语词典(如汉典、百度百科)。
澳门币保傅北京地下铁道并禽不朗朗惨絶人寰猖悖短韵遁天之刑阸会非德粪土不如负屈衔冤嘎渣儿给廪功筑桧烟滚帐好心好意核视黄旄圜室灰泯肩差机灵鬼敬让扃局巨患菌类罝罤刊镂啷当,啷当儿辽天翮吕律漫散冥郁母语蓬藿棚栏品搭绮季全别人间三鱼沙路善财删订身热诗筒私情密语缩身添麻烦通今童身脱孝望族闻笛吴文俊祥哀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