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汉 会稽 太守 刘宠 将内迁为大臣, 山阴县 有五、六老人各赠百钱为他送行。 刘宠 难拂众意,只受每人一钱。后用为称誉廉吏的典实。 清 钮琇 《<觚賸>自序》:“旅食三年,不断 皋鱼 之泪;宦归千里,无餘 刘宠 之钱。” 沉昌直 《寄龙圣江西》诗:“ 刘宠 选一钱, 杨震 凛四知。”
刘宠一钱,汉语成语,典出《后汉书·循吏列传》。该典故原指东汉名臣刘宠离任会稽太守时,因感念百姓盛情而仅取一文钱投于江中的清廉行为,后衍生为赞誉官吏清正廉洁的典故。
一、成语释义
“刘宠一钱”专用于褒扬官员拒腐守廉的品格。其核心含义包含三重意象:一是象征性接受民众心意,避免辜负百姓盛情;二是以“一钱”凸显不受厚赠的原则;三是借“投钱入江”表明不占分毫公利的立场,形成“取一文则一文不值”的廉政哲学。
二、历史典故溯源
据《后汉书》记载,刘宠任会稽太守期间整顿吏治、减免赋税,深得民心。离任时多位乡老赠百钱相送,刘宠推辞不过,“选一大钱受之”,出山阴地界后便将此钱投入江中,后世称该江为“钱清江”(今浙江绍兴境内),江畔立有“一钱亭”“太守庙”等纪念建筑。
三、文化引用规范
《汉语大词典》明确标注该成语属历史典故类词汇,建议引用时优先关联《后汉书》原文:“宠简除烦苛,禁察非法,郡中大治……父老犹自送,人赍百钱以赠宠,宠不能辞,遂各选一钱受之。”此标准释义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卷七十六。
四、现代权威阐释
国务院廉政教材《中华廉政文化读本》将其列为古代廉政典范,强调该典故“通过‘受一钱而弃之江’的行为艺术,构建了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畏民知耻’的监督意象”,相关学术解析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廉政史话》第三章第二节。
“刘宠一钱”是一个源自东汉时期的典故,用于称颂官员清廉。以下是详细解释:
东汉会稽太守刘宠因清廉勤政深受百姓爱戴。离任时,当地五六位老人各赠百钱为他送行,刘宠推辞不过,象征性地收下每人一文钱(或仅取一枚),后将这些钱投入江中以示不取分毫。此事传为美谈,后人称他为“一钱太守”,并衍生出“刘宠一钱”这一典故。
“刘宠一钱”通过历史事件和文学传承,成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经典符号,至今仍被用以倡导为官者应克己奉公、取予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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