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八棒十枷 ”。古代对拷掠酷刑的泛称。挟,夹棍,也写作“枷”。 元 白朴 《墙头马上》第三折:“勘姦情,八棒十挟。” 元 关汉卿 《望江亭》第四折:“又无那八棒十枷罪,止不过三交两句言。” 元 孙仲章 《勘头巾》第三折:“也无那八棒十枷,万死千生,都不到一时半刻。”
“八棒十挟”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成语组合,其核心含义源自古代刑罚制度与拷问手段的融合表述。从构词结构分析,“八棒”指代用棍棒击打的次数,“十挟”则指夹棍等刑具的反复使用,整体形容严酷的拷打过程。该词语在《汉语大词典》中被收录为“八棒十枷”的变体写法,属于古代司法术语的民间口语化演变。
从语义演变角度,该词在宋元话本中多用于描述官吏审案时滥用刑罚的现象,例如《警世通言》第二十卷曾出现“不由分说,八棒十挟,只得招认”的表述,侧面反映古代司法体系中的拷讯文化。现代汉语中,该词常引申比喻对人或事的过度苛责,如学术研究中“对古籍版本采取八棒十挟式的考据”等比喻用法。
需要注意的是,该成语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未被单独收录,其使用多出现在特定历史文献或仿古文学创作中。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近代汉语词典》将其归入“刑狱类”词汇,建议现代使用时应标注出处或添加注释说明。
“八棒十挟”是一个古代汉语词语,主要用于描述拷问刑罚,以下是详细解释:
含义
指古代对拷掠酷刑的泛称,亦作“八棒十枷”。“八棒”指用棍棒击打,“十挟”(或“十枷”)指使用夹棍等刑具折磨犯人。
结构解析
如今该词已不具实际使用价值,多见于研究古代法律或文学作品的场景,需结合具体文献理解其语境。
提示:若需查看更多实例或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元杂剧相关研究资料。
帮凶暴发饱涨弊习不可摸捉不可思议婇女朝夷暮跖垂鉴除目初审打覰颠顔珥丝法定继承法蓝繁节燔灼秆子高辞功亏一篑寡夫馆劳孤恓含垢包羞好脸红眼乎号昏胀货账见风是雨襟要九首蠲削髺头烈军属赁借隆心楼橹鹿马猛怒靡饰佩印匹夫不可夺志青黄驱兵曲不离口麴尘罗区中学任诞少少蛥蚗尸臣四泾丝织品堂而皇之桃花年命嗗嘟崄特薪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