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授官吏的文书。 唐 姚合 《武功县中作》诗之八:“一日看除目,终年损道心。”《新五代史·唐臣传·刘延朗》:“乃令 文遇 手书除目,夜半下学士院草制。”《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元年》:“先是术者言国家今年应得贤佐,出奇谋,定天下,帝意 文遇 当之,闻其言,大喜,曰:‘卿言殊豁吾意,成败吾决行之。’即为除目。付学士院使草制。” 胡三省 注:“御笔亲除付外行者谓之除目。其经宰相奏拟而行者,亦谓之除目。” 清 吴伟业 《送湘阴沉旭轮谪判深州》诗之二:“故旧怜除目,妻孥笑俸钱。”
"除目"是古代汉语中的专有名词,特指朝廷任命官员的文书或名单,尤其指需经皇帝亲自批准的中高级官职任免文件。其核心含义与古代职官制度密切相关,具体解析如下:
字义溯源
合称"除目"即记录新授官职的正式文书。
制度内涵
唐代中书省起草任免名单,经皇帝画"可"(批准)后形成法定文件,称为"除目"。宋代沿袭此制,凡重要官职(如尚书、侍郎等)均需经此程序。
白居易《寄隐者》诗:"昨日延英对,今日崖州去。由来君臣间,宠辱在朝暮。" 其中"延英对"即与除目相关的君臣议政场景。
楼钥《送王正言守永嘉》诗:"除目频传好消息,去声俄叹好音稀",印证除目作为官职变动通告的功能。
该词盛行于唐宋时期,元代后随官制改革逐渐少用。明代《万历野获编》仍载:"除目下,百官竦听",可见其制度延续性。
权威参考来源
“除目”是一个古代官场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指古代朝廷任命或罢免官员的文书。该词由“除”(授予官职)和“目”(条目、名册)组合而成,字面含义为官职任免的条目记录。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其误解为“排除障碍实现目标”的成语,实为对字面的错误拆分。该词在古代文献中未见此类引申义,建议以历史语境为准。
暴食罢业背战兵仗步涉仓玉惨愧草苫肠线厝边怠放捣杂的得分瞪眸顶尖,顶尖儿东方未明顿递丰屋延灾辅料功布汗衣和粹滑步怀袵婚变郊里矫时慢物佳兴警卫金相玉振九壁救乏阆风岑鍊钢灵芽落英卤汁駡爹駡娘俛啄难兄难弟脑畔溥大千佛洞青绶绳枢手段首演四廊素挥素品调朱傅粉倜傥不群童龀屯弊妥善维苏威火山忤往瞎吧吧销除小试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