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古代男女举行婚礼时,可根据车服常制超越一等,以示贵盛。《仪礼·士昏礼》“乘墨车” 汉 郑玄 注:“士而乘墨车,摄盛也。” 贾公彦 疏:“《周礼·巾车》云:‘……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士乘大夫墨车为摄盛。”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二》:“贫家娶妇,合卺未毕,遽令造饭缉麻,一不当意,声色相如,此虽教妇之道,而非摄盛之礼也。”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昏礼摄视议》:“《明史·舆服志》云:‘庶人婚,许假九品服。’亦摄盛也。”
“摄盛”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字源、用法及文献例证三方面解析:
一、分字释义
“摄”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引持也”,本义为牵引、代理,后引申为“兼理、暂行”之意(来源:许慎《说文解字》);“盛”在《广韵》中注为“受也,多也”,原指容器容纳,后衍生出“盛大、隆重”的含义(来源:陈彭年《广韵》)。两字组合后,“摄”强调临时性,“盛”突出规模或仪式的超越常规。
二、词义界定
“摄盛”特指古代礼制中,为彰显特殊场合的隆重性,允许暂时突破等级限制的行为。例如《礼记·杂记》记载,士人在婚礼中可“摄盛”使用大夫规格的车服(来源:郑玄《礼记注疏》)。这一现象体现了儒家“礼以义起”的权变思想,即在保持礼制核心的前提下,因时制宜调整形式。
三、文献用例
唐代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注解《周礼》时,以“摄盛”解释诸侯祭祀中服饰逾制的合法性(来源:孔颖达《礼记正义》)。清代学者孙希旦在《礼记集解》中进一步指出,“摄盛非僭越,乃礼之权”,强调其与篡越的本质区别(来源:孙希旦《礼记集解》卷十八)。
四、现代语义延伸
在当代汉语研究中,“摄盛”概念被用于分析传统文化中仪式与现实的互动关系。语言学家王宁在《训诂学原理》中,将其归纳为“制度语言弹性化的典型案例”(来源:王宁《训诂学原理》第三章)。
“摄盛”是中国古代婚礼中的一种特殊礼制,主要指新郎在婚礼仪式中可暂时超越自身社会等级,使用更高阶层的服饰或车马规格,以彰显婚礼的隆重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摄”意为代理、暂用,“盛”指隆重的礼仪形式。合指在特定仪式中允许突破常规等级限制。例如: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摄盛”解释为“控制盛怒情绪”,但此释义缺乏古籍支撑,可能是词语演变中的新解,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或学术讨论,可参考《仪礼注》《五杂俎》等文献(源自、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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