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古代男女舉行婚禮時,可根據車服常制超越一等,以示貴盛。《儀禮·士昏禮》“乘墨車” 漢 鄭玄 注:“士而乘墨車,攝盛也。” 賈公彥 疏:“《周禮·巾車》雲:‘……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庶人乘役車。’士乘大夫墨車為攝盛。”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事部二》:“貧家娶婦,合卺未畢,遽令造飯緝麻,一不當意,聲色相如,此雖教婦之道,而非攝盛之禮也。”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昏禮攝視議》:“《明史·輿服志》雲:‘庶人婚,許假九品服。’亦攝盛也。”
“攝盛”是中國古代婚禮中的一種特殊禮制,主要指新郎在婚禮儀式中可暫時超越自身社會等級,使用更高階層的服飾或車馬規格,以彰顯婚禮的隆重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攝”意為代理、暫用,“盛”指隆重的禮儀形式。合指在特定儀式中允許突破常規等級限制。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攝盛”解釋為“控制盛怒情緒”,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支撐,可能是詞語演變中的新解,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或學術讨論,可參考《儀禮注》《五雜俎》等文獻(源自、6、8)。
攝盛是一個漢語詞語,它的意思是掌握大量、盛大的意思。
攝盛的拆分部首是手和皿,它的總筆畫數為13。
攝盛來源于《說文解字》,屬于漢字傳統的字義之一。
攝盛的繁體字為攝盛。
在古時候,漢字攝盛的寫法可能會略有不同,不過整體結構和意思相似。
1. 他善于攝盛大量信息,成為專業領域的權威。
2. 這次活動的規模很盛大,我們要攝盛好每個細節。
攝影、攝取、攝像、攝政。
掌握、把握、控制、統治。
失控、失去、放棄、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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