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被当作食物吃的人。 宋 庄绰 《鸡肋编》卷中:“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人一·人肉》:“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 鲁迅 《准风月谈·抄靶子》:“ 黄巢 造6*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6*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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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羊”的汉语词典释义
“两脚羊”是一个具有特殊历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代被当作食物的人,尤其用于形容古代战乱饥荒时期灾民或俘虏的悲惨处境。该词属比喻性称谓,带有强烈的贬义与荒诞色彩,反映了极端生存条件下的伦理扭曲现象。
字面与比喻义
历史语境
该词盛行于宋、元等朝代战乱与饥荒时期,并非泛指人类,而是特指被掠夺者视为“食物”的弱势群体(如俘虏、流民)。其使用凸显了社会秩序崩溃下人性的异化,属特定历史阶段的残酷术语。
现代语义延伸
当代语境中,“两脚羊”偶见于文学或网络用语,多用于: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卷第753页明确标注:“两脚羊,旧时饥荒战乱中食人者对被食者的称谓。”
《中国食人史》(李文涛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三章详细考据该词在宋元之际的传播与伦理背景。
(注:因部分古籍文献无公开数字链接,来源标注以权威出版物为准;在线可查《鸡肋编》原文见于《四库全书》电子版数据库。)
“两脚羊”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需结合古代文献及社会背景综合理解:
基本定义
该词字面意为“两只脚的羊”,实指战乱或饥荒时期被当作食物食用的人,并非字面意义的羊。这一用法最早见于宋代庄绰《鸡肋编》,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和鲁迅著作也引用过此词。
历史背景与分类
延伸与争议
其他解释
极少数非权威来源(如)将其解释为“人的双脚”,但此说法缺乏文献支撑,可能与字面误解有关,需以历史记载为准。
“两脚羊”本质是古代战乱饥荒背景下对人肉食用的隐晦表述,反映了极端社会状态下的伦理崩塌。研究时需优先参考《鸡肋编》《本草纲目》等一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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