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仁政,使残6*暴的人化而为善,因而可以废除刑杀。《论语·子路》:“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何晏 集解:“ 王 曰:‘胜残,残6*暴之人使不为恶也;去杀,不用刑杀也。’”《汉书·礼乐志》:“故 汉 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去杀者,失之当更化而不能更化也。” 明 叶子奇 《草木子·杂制》:“故七八十年之中,老稚不曾覩斩戮,及见一死人头,輒相惊骇。可谓胜残去杀,黎元在海涵春育之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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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残去杀”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成语,其核心内涵源于儒家政治思想。该词最早见于《论语·子路》:“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实行仁政,使残暴之人化而为善,因而可以废除刑杀”。
从构词法分析,“胜残”指战胜残暴之人,“去杀”即去除刑戮手段,整体构成递进式复合结构。这一表述蕴含着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十三经注疏》特别强调其“以德化民”的实施路径,认为需要通过礼乐教化使凶顽之徒改恶从善。
在语义演变过程中,该成语从特指废除死刑的刑政措施,逐渐扩展为泛指以德治国的政治理想。现代《中华成语大辞典》补充指出,其应用范围已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常用来倡导通过教育感化改善社会风气。需要注意的是,该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于学术讨论或历史研究语境中。
“胜残去杀”(勝殘去殺)是一个汉语成语,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释:
指通过道德教化感化残暴之人,使其改恶从善,从而减少刑罚甚至废除死刑,最终实现社会安定。其核心是以德治民,而非依赖严刑峻法。
该成语体现了儒家“以德服人”的思想,对现代社会治理中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仍有借鉴意义。例如通过教育、文化引导减少犯罪,而非单纯依靠法律惩处。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论语》《汉书》原文或权威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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