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 唐 王昌龄 《送欧阳会稽之任》诗:“缓带屏纷杂,渔舟临讼堂。” 元 王恽 《简寄庞云卿》诗:“讼堂归去早,揔是钓诗钩。” 清 赵翼 《簷曝杂记·镇安民俗》:“前后在任几两年,仅两坐讼堂,郡人已叹为无留狱,则简僻可知也。”
“讼堂”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基本定义
指古代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即处理纠纷和审判的官方机构。该词常见于文献中,如唐代王昌龄的诗句“渔舟临讼堂”,清代赵翼的《簷曝杂记》也提到“讼堂”是地方官员处理政务的场所。
词源与用例
功能特点
作为古代司法体系的一部分,“讼堂”兼具调解、审判功能,且常与地方行政机构结合。例如清代镇安地区因民风淳朴,讼堂使用频率较低,说明其实际运作与当地治理需求相关。
文化延伸
在文学作品中,“讼堂”常被用来表现官员勤政或地方治理状态,如“缓带屏纷杂”即描绘官员从容处理公务的场景。
总结来说,“讼堂”是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缩影,兼具实用性与文化象征意义。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汉语词典》或历史文献如《簷曝杂记》等。
“讼堂”是一个词,它指的是法庭或是用于审判讼事的地方。
“讼堂”的部首是言字旁和土字旁,部首分别是言和土。言字旁的拆分部首为言,笔画数为7;土字旁的拆分部首为土,笔画数为3。
“讼堂”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字,其中“讼”字的意思是诉讼,而“堂”字的意思是大厅。在繁体字中,“讼堂”被写成“訟堂”。
在古代汉字中,讼字的形状与现代有所不同。“讼”字在古代写法中,右边没有“长”字旁的部首。而堂字在古代写法中,上面是“立”字旁而不是现代的土字旁。
1. 在这个讼堂上,正义会得到伸张。
2. 在法庭上,律师在讼堂内为被告辩护。
3. 这个讼堂见证了许多重要的案件。
讼案、堂上、参讼、审讼
法庭、法堂、审判厅
和解、调解、和谐
案杀白没背字儿摈畔场子尺八从龙道不相谋琱琭堕泪妆厄穷藩邦泛剽复出干蹦蹦干卿何事缟纻之交骨咄故琴还心愿河泽患失幻僞嘒嘒灰灭焦嶢假牙劫律草结帨浸渍旧家子刊字匠作口呆目瞪来服揽破量人论谏蛮僿木蜜纳米内首排叉漂沫皮去毛安附辱贶散愁审饰侍候时咎石燕世庸腾声天顶铁线屯街塞巷违费汙濊污名歍尼小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