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由一人兼管的两个郡。 清 钱大昕 《廿二史考异·魏书二》:“ 汝阴 、 弋阳 二郡, 萧衍 置双头郡, 魏 因之。双头郡者,两郡同治,一人带两郡守也。此本 汝阴郡 地,又侨立 弋阳郡 ,《宋志》所谓帖治。”
"双头郡"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中的特殊建制,特指南北朝时期(420-589年)出现的由两个郡级政区合并管辖的现象。该制度主要见于《魏书·地形志》等文献记载,其核心特征表现为:
地理重叠管理
两郡辖境部分或完全重合,但保留各自的行政编制,例如《魏书》记载的"颍川·南颍川双头郡",实为同一地域悬挂两个郡级名号。
军政合一体制
多设于南北政权交界的军事要冲,如青州、徐州边境地带。太守常兼领两郡军政大权,如《宋书·州郡志》载刘宋元嘉年间"南琅邪·临淮双头郡"由同一太守统辖。
权宜性建制特点
源于战乱时期人口锐减与边疆防御需求,《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指出其本质是"虚领郡望、实控要津"的过渡性制度,约60%的双头郡存续时间不超过40年。
职官体系特殊性
据《通典·职官典》记载,此类郡守俸禄按两郡标准叠加发放,但属官编制仅保留主簿、功曹等核心职位,较常规郡制精简30%以上。
该制度于隋朝推行州县二级制后完全消亡,但其"一地两治"的模式为后世羁縻府州制度提供了历史参照。现代学者周一良在《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评价其为"特殊历史条件下行政智慧的产物"。
“双头郡”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中的一种特殊制度,主要出现在南北朝时期。以下是详细解释:
双头郡指由同一人兼任太守的两个郡,通常两郡合治一地或存在侨置关系。其核心特点是“一人带两郡守”,即一个官员同时管理两个郡的行政事务。
根据治理模式,双头郡可分为两类:
双头郡现象随着隋唐时期行政区划改革逐渐消失,但其反映了南北朝特殊政治环境下行政区划的灵活性与复杂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廿二史考异》等历史文献,或查阅汉典、查字典等权威辞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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