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举时代县试初试合格者的名单排写成圆圈,以示不分次第,叫团案。复试正式入选的,名单按名次先后排列,叫长案。《儒林外史》第十六回:“ 匡超人 买卷子去应考。考过了,发出团案来,取了。”
“团案”是科举制度中的术语,具体含义如下:
基本定义
指科举时代县试初试合格者的名单排列方式。初试通过者的姓名被排写成圆圈状,不区分名次,称为“团案”。与之对应的是复试后的“长案”,即按名次先后排列的正式入选名单。
历史背景与用途
这一形式体现了科举初试阶段的筛选规则:初试仅判定是否合格,不明确排名;复试则需严格分出名次。例如《儒林外史》第十六回提到匡超人应考时“发出团案来,取了”,即通过初试后进入复试环节。
与其他术语的关联
总结来看,“团案”是科举县试初试阶段的非排名公示方式,体现了古代选拔制度的分级考核特点。如需进一步了解科举流程,可参考《儒林外史》相关章节或历史文献。
团案是汉字词语,常用于法律领域,指的是几个人一起共同罪案。通常是指多人共同犯下的犯罪案件。
团案是由“囗”和“安”两个部首组成的,部首“囗”表示“口”,而“安”表示“平稳”。团案共有12画。
团案是现代汉字词语,来源于中国法律术语,一般使用的是简体。在繁体中,团案的写法为「團案」。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团案的写法稍有不同。字形比现代简体繁琐,整体上更加繁复而有装饰性。古时候写团案的常见写法为「團案」。
他们之间共同参与了一起团案,最终被警方抓获。
团案可以组成其他汉字词语,如团队、团结等。
与团案意思相近的词语有合谋、同谋。
与团案意思相反的词语有单独犯案。
爆谷笾祭睬瞅茶户朝廷衬衣尺箠敕文储柜纯鈎村店剉角媒人蹴讨大报大谋对敭繁用趺逝公诚购销絓组顾看过板海里猴儿好赐画衣活扑剌家妇酵素解罘精打光景区今故窘绝鸡埘离驹零售能许朴实头青李书青岩湫窄僧史圣令审视世不曾诗涛守正霜绡説化所自陶緼通司土兵亡从相机而动小却西半球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