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居住,住宿。舊題 唐 柳宗元 《龍城錄·上帝追攝王遠知<易總>》:“ 光定 中,召至京 玉清觀 安泊,間或逃去,如此者數次。”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大内前州橋東街巷》:“東去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員商賈兵級,皆於此安泊。”《剪燈新話·太虛司法傳》:“既無旅店,何以安泊。”
(2).安置。 宋 晏殊 《與兄書》:“且安泊親屬,不必待豐足。”《朱子語類》卷六九:“既知得,若不真實去做,那箇道理也隻懸空在這裡,無箇安泊處。”
“安泊”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動詞義項:停泊與栖身
本義指船隻停靠、駐紮,如宋代蘇轼《論高麗進奉狀》中“令安泊役人,或是三節官吏”,引申為人在旅途中的暫居。元代文獻《元典章》亦載“安泊車馬,不得喧鬧”,體現其“安置停留”的古代用法。
形容詞義項:安定狀态
表“安穩、無憂”的心理狀态。朱熹《朱子語類》提及“心未有安泊處”,此處“安泊”指心靈安頓。宋代陸遊《南唐書》中“民得安泊”則指百姓生活安定。
古漢語特殊用法
在佛教典籍中,“安泊”偶作“安住修行”解,如《五燈會元》載僧人“安泊禅心”,但此用法較罕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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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泊”是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居住、住宿
指人或事物的暫時停留與安置。例如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提到官員商賈“皆于此安泊”,即指在客店或特定場所歇息。
該詞在文獻中多用于描述旅途中或特定場景下的臨時居留,如《張協狀元》中“共店安泊”。
安置
引申為将人或事物穩妥地安放、處理。例如朱熹《朱子語類》提到“道理無箇安泊處”,比喻抽象概念的落腳點;晏殊書信中“安泊親屬”則指妥善安置家人。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宋代筆記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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