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冤。
"還冤"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行動消除冤屈或實現因果報應。從構詞角度分析,"還"在此處取"回返、回報"之意,如《說文解字》釋"還"為"復也";"冤"則指"屈枉不平之事",《玉篇》注"冤,枉也"。二字組合後形成具有動态補償意味的複合概念,具體包含三層内涵:
冤屈的消解過程
指通過司法程式或超自然力量恢複公正。如《後漢書·循吏傳》記載的"還冤錄"案例,描述官員複查舊案平反冤獄的經過。
因果報應的實現
在宗教語境中特指冤魂索債的宿命論思想。道藏典籍《雲笈七籤》卷四十六載:"枉殺生人,魂不還冤,必相追對",強調冤死者靈魂的複仇機制。
文學創作的母題
作為古典小說常見叙事模式,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的《席方平》篇即完整呈現主人公為父"還冤"的地府訴訟曆程,展現該詞在文學領域的意象延伸。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司法制度、宗教觀念及文學叙事時仍具有重要語義價值。其演變軌迹反映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天道循環,報應不爽"的倫理觀念,在《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冊第893頁有權威釋義。
“還冤”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核心釋義
“還冤”意為報冤,即通過行動對所受的冤屈進行報複或補償。
例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中的“還”即體現這一含義。
語境延伸
在古漢語中,“還”可表示“回報、償還”,而“冤”指屈枉或仇恨,組合後強調對不公的回應。
“還”的讀音與含義
“冤”的構成與含義
“還冤”既是一個傳統詞語,指代報冤行為,也是一部現代網絡小說的名稱。其含義結合了“還”的回報性與“冤”的屈枉性,常見于文學或口語中表達對不公的反抗。如需進一步了解小說内容,可查閱起點網相關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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