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歸而報知,還告。 漢 劉向 《說苑·正谏》:“使者還白曰:‘果以太後事諫。’” 三國 魏 曹操 《加棗祗子處中封爵并祀祗令》:“ 祗 猶自信,據計畫還白,執分田之術。”《宋書·劉式之傳》:“ 式之 召從事謂曰:‘治所還白使君, 劉式之 於國家粗有微分,偷數百萬錢何有,況不偷邪!’”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帝王都會》:“ 天錫 適感此異,還白 彌遠 。”
(2).答複的話語;回言。《南齊書·張敬兒傳》:“先時足下遣信,尋盟敦舊,厲以篤終,吾止附還白,申罄情本,契然遠要,方固金石。”
(3).回複童顔;恢複年輕。《漢武帝内傳》:“可以步虛,可以隱形,長生久視,還白留青。” 宋 葉廷珪 《海錄碎事·道釋》:“妾有童面之經,還白之法。”
還白(huán bái)是漢語古語詞,現多用于方言,其核心含義為辯白、澄清,指通過申述或解釋來洗清冤屈或誤會。以下是具體解析:
辯白澄清
指對遭受的誤解、誣陷或指責進行申辯,以證明自身清白。
例證:
《後漢書·申屠蟠傳》載:“(申屠蟠)遇謗不辯,後友人陳真相,終得還白。”
此例中“還白”即通過他人澄清得以恢複名譽。
恢複清白名譽
強調結果層面,指冤屈被洗刷後名譽回歸清白狀态。
方言用例:
江淮官話中仍有“這事須當面還白”的說法,意為需當面澄清事實(《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
“還”含“返回、恢複”義(如《說文解字》:“還,複也”);“白”取“清白、明辨”義(如《玉篇》:“白,明也”)。二字組合強調由污返潔 的過程。
唐宋時期多見于訟獄文書,明清漸入口語,現代轉為方言詞彙(王力《古漢語字典》)。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還白:辯白;洗雪冤屈。”
引《南史·袁粲傳》:“臣門無俠客之遊,身終得還白。”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還白:申辯以明真相,如‘含冤十年,一朝還白’。”
方言文獻:
李榮主編《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江淮、吳語地區用例,注明其動詞屬性及口語化特征。
在當代語境中,“還白”適用于:
注意:普通話中更常用“澄清”“辯白”等替代詞,需根據受衆選擇措辭。
“還白”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解釋:
基本解釋:指對别人的好意或恩情未予回報。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古籍用例,可查閱《說苑》《南齊書》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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