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互相利用。《韓非子·有度》:“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
(2).相互代替。 清 戴震 《孟子字義疏證·理》:“心能使耳目鼻口,不能代耳目鼻口之能;彼其能者各自具也,故不能相為。”
(3).相助;相護。 晉 幹寶 《搜神記》卷五:“向聞與尊夫人辭訣,言辭哀苦,然則卿國士也,如何令死!吾當相為。”《南史·沉約傳》:“帝以為 約 昏家相為,怒 約 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醒世恒言·張廷秀逃生救父》:“俗語道:官官相為。” 清 邵懿辰 《易安人墓表》:“回思京居空約時,夫婦寂寞相慰,與安人舍身相為之情,歲月遙遙,恐久漸遷忘,益愴顧遺迹以悲。”
“相為”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一、基本含義 “相為”作動詞短語時,表示“互相替代、共同作用”或“為對方付出”。《漢語大詞典》指出,“相”表交互,“為”表行動,組合後強調雙向關系,例如《論語·衛靈公》中“道不同,不相為謀”。
二、結構解析
二者連用後,衍生出“互為依托”或“協作完成”的引申義,如《史記·貨殖列傳》“農工商相為需”。
三、語義演變 早期文言中多用于抽象互動,如《莊子·大宗師》“相與為友”;近現代漢語中語義收窄,多保留在成語或固定表達中,例如“相為表裡”。
四、現代應用 現代書面語中,“相為”常見于學術文獻,強調系統内要素的關聯性。例如社會學領域描述“個體與群體相為影響”,延續古漢語的交互邏輯(《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相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互相利用
指雙方出于利益關系而相互協作或借助對方力量。例如《韓非子·有度》提到“比周以相為也”,即描述結黨營私的行為。
相互代替
表示事物或角色之間可以互換或替代。清代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寫道:“不能相為”,強調不同感官功能無法互相取代。
相助、相護
指彼此支持或維護。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提到“女婿一發彼此相為”,描述親屬間的袒護關系。
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相為”在《搜神記》中表救助(“吾當相為”),而在政治文獻中可能含貶義(如互相利用)。建議通過經典文獻例句進一步體會其用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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