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互相利用。《韓非子·有度》:“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
(2).相互代替。 清 戴震 《孟子字義疏證·理》:“心能使耳目鼻口,不能代耳目鼻口之能;彼其能者各自具也,故不能相為。”
(3).相助;相護。 晉 幹寶 《搜神記》卷五:“向聞與尊夫人辭訣,言辭哀苦,然則卿國士也,如何令死!吾當相為。”《南史·沉約傳》:“帝以為 約 昏家相為,怒 約 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醒世恒言·張廷秀逃生救父》:“俗語道:官官相為。” 清 邵懿辰 《易安人墓表》:“回思京居空約時,夫婦寂寞相慰,與安人舍身相為之情,歲月遙遙,恐久漸遷忘,益愴顧遺迹以悲。”
“相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互相利用
指雙方出于利益關系而相互協作或借助對方力量。例如《韓非子·有度》提到“比周以相為也”,即描述結黨營私的行為。
相互代替
表示事物或角色之間可以互換或替代。清代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寫道:“不能相為”,強調不同感官功能無法互相取代。
相助、相護
指彼此支持或維護。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提到“女婿一發彼此相為”,描述親屬間的袒護關系。
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相為”在《搜神記》中表救助(“吾當相為”),而在政治文獻中可能含貶義(如互相利用)。建議通過經典文獻例句進一步體會其用法差異。
相為是一個意義廣泛的詞語,可以用作名詞、動詞或副詞。作為名詞時,相為表示"相互間"的意思。作為動詞時,相為表示"互相做"或"共同扮演"的意思。作為副詞時,相為表示"一同"或"共同"的意思。
相為的部首是目,總筆畫數為10。
相為的來源有兩個部分。相從意指互相、彼此之間的關系,而為則表示行為或狀态。綜合而言,相為表示彼此之間的行為或狀态。
相為的繁體寫法為「相為」。
在古時候,相為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為「相爲」。字形上的變化體現了漢字的發展和演變。
1. 他們相為兄弟,互相扶持,共同度過了一生的艱辛。
2. 作為隊友,我們相為戰鬥,為了團隊的勝利而努力。
3. 在學術界,專家們相為參謀,共同讨論并制定解決方案。
相互、相交、相親、相同、相似
互相、彼此、共同
相對、相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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