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phism;carp;cavil;quibble] 颠倒是非黑白的議論
(張儀)如 楚,又因厚币用事者 臣靳尚,而設詭辯于 懷王之寵姬 鄭袖。——《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1).亦作“ 詭辨 ”。貌似正确而實際上卻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議論。《史記·五宗世家》:“ 彭祖 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 司馬貞 索隱:“謂詭誑之辯,以中傷於人。”《新唐書·儒學傳下·啖助》:“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捨成説,而自為紛紛, 助 所階已。” 巴金 《除惡務盡》:“喧嚣一時的所謂‘文藝黑線專政’論,以及由此而來的種種奇談謬論,從頭到尾,都是 林6*彪 、‘四6*人6*幫’一夥的謊言和詭辯。”
(2).邏輯名詞。外表上、形式上像是運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實際上卻是采取混淆概念、偷換論題或虛構論據等手法,作出颠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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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是一種通過歪曲邏輯或事實,為錯誤觀點提供表面合理性的論證方式。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詭辯指以看似正确的推理形式,實際通過混淆概念、偷換論題等手法,颠倒是非黑白的論證方法。其本質是「歪曲的論證」,既非單純武斷也非造謠,而是披着邏輯外衣的欺騙性論述。
類型 | 依據基礎 | 表現形式 | 典型場景 |
---|---|---|---|
詭辯 | 僞邏輯 | 複雜論證鍊條 | 法庭辯論、政治演說 |
狡辯 | 強詞奪理 | 簡單否認事實 | 日常争執 |
謠言 | 無中生有 | 虛構事件 | 社交媒體傳播 |
(根據整理)
在西方哲學中對應"sophistry",黑格爾曾批判其「用虛假根據否定真理」的特性(參考、11)。
如需了解具體曆史案例(如古希臘智者學派詭辯術),建議查閱哲學史相關文獻。
詭辯(guǐ biàn)是一個具有貶義的詞語,意思是指以巧妙的辯論技巧和不正當的邏輯推理來迷惑和誤導他人,故意混淆是非、黑白、真假等概念。
詭辯的拆分部首是讠和辶,其中讠表示言語,辶表示行走。根據《康熙字典》,詭辯的總筆畫數為10畫。
詭辯起源于中國古代,最早可追溯到戰國時期的辯論家墨子。他在辯論時使用誇張的論述方式,采用不尋常的觀點和形式,從而取得競争優勢。
詭辯的繁體字形為「詭辯」。
據古代文字學家研究,詭辯在古代常采用「詭辯」字形寫作,其中「詭」表示詭詐、奇異,「辯」表示辯論、辨别。
1. 那位律師擅長詭辯,總能将黑的說成白的。
2. 這位政客以其詭辯的能力使得人們難以确定真相。
1. 詭辯家:指那些擅長使用詭辯技巧的人。
2. 詭辯術:指詭辯的技巧和方法。
3. 詭辯論:指以詭辯為主要内容的辯論。
1. 謬論:指不合邏輯和事實的論點。
2. 詭計:指用來迷惑和欺騙他人的狡猾手段。
3. 欺騙:指故意用虛假言語或行為誤導他人。
真誠:指真實、誠實和不虛僞的态度。
明智:指明确、明了和理智的判斷。
真相:指真正的事實和真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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