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管搉 ”。亦作“筦搉”。古代指官府對鹽、鐵、酒等的專賣。 唐 劉禹錫 《武陵書懷五十韻》:“校緡資筦榷,復土奉山園。” 南唐 劉崇遠 《金華子雜編》卷下:“﹝ 李蔚 ﹞判鹽鐵, 程 為 揚州 院官,舉 吳堯卿 ,巧於圖利一時之便, 蔚 以為得人,竟亂筦搉之政。”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二》:“ 李錡 之擒也,侍婢一人隨之,裂帛自書管搉之功,言為 張子良 所賣。”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九六6*四年, 宋太祖 下令各州,從今年起,每年所收的民租和管榷(專賣)收入,除地方支用外,錢帛之類都要全部運送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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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榷”是一個曆史經濟學術語,指中國古代官府對特定商品的壟斷經營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主要商品:鹽、鐵、酒是古代管榷的核心對象(、)。例如:
經濟目的:通過壟斷高利潤商品,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同時抑制商人勢力(、)。
管榷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經濟調控手段,通過官府壟斷關鍵商品實現財稅集中,其曆史可追溯至漢代鹽鐵官營,并在唐宋時期進一步擴展。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漢書·食貨志》或《宋史·食貨志》等史料。
《管榷》是一個出自古代漢語的詞語,它的意思是“争辯、辯論、商讨、交談”。
《管榷》的部首拆分是“竹”和“木”,其中“竹”為左邊的部首,表示與竹有關;“木”為右邊的部首,表示與木材有關。
《管榷》的筆畫數為16畫,其中“管”字有8畫,“榷”字也有8畫。
《管榷》最早見于《戰國策·秦策一》:“勇冠三軍,獨破齊連弩,斬首五級,情不自禁寤寐思欲緻力犬竽之功,以為王事也。----斯亦過之矣。‘管榷’何說也?”
《管榷》的繁體字為「琯榷」。
《管榷》在古代的寫法為「琯榷」。
他們在會議上進行了激烈的《管榷》,最終沒有達成一緻。
相關的組詞有:管家、管束、管制、管教、榷取、讨榷等。
近義詞有:争論、辯論、交談、商讨。
反義詞有:和諧、協商、和睦、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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