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6*女。 唐 白居易 《海漫漫》詩:“不見 蓬萊 不敢歸,童男丱女舟中老。” 宋 王禹偁 《筍》詩:“不知 徐福 歸何處,丱女童男泣海田。” 清 黃遵憲 《海行雜感》詩:“稗瀛大海善談天,丱女童男遠學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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丱女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解釋如下:
「丱」讀作guàn,字形像孩童發髻分束兩角之形。《說文解字》釋其本義為「童子發飾」,後引申為幼年男女的代稱。現代《漢語大詞典》明确标注「丱女」指未成年的少女,特指梳雙髻發型的女孩。
在古代文獻中,「丱女」多用于描述未笄(未滿15歲)的少女。《禮記·内則》記載:「女子十有五而笄」,而丱女則處于「總角」(幼年)至「及笄」(成年)的過渡階段,發型以雙髻為标志。
唐代詩人李商隱《無題》詩雲:「八歲偷照鏡,長眉已能畫。十歲去踏青,芙蓉作裙衩。十二學彈筝,銀甲不曾卸。十四藏六親,懸知猶未嫁。」此詩雖未直接使用「丱女」一詞,但生動描繪了丱女年齡段的成長軌迹。
近代「丱女」一詞漸少使用,但在日本漢字文化中保留為「乙女」(おとめ),仍指年輕少女。此詞源流可追溯至《周禮》中對女性年齡段的劃分。
“丱女”是古代漢語中對特定年齡段少女的稱謂,其含義可從字形和用法兩方面解析:
字義解析
年齡指向 多指10-15歲處于發育期的少女,這個階段的女孩常梳雙髻發型,如《儒林外史》中“隻見那丱女挽着雙鬟”的描寫,生動展現了古代少女的典型形象。
文化内涵 該詞承載着古代對女性生命階段的細緻劃分:
需注意:
建議在閱讀古籍時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該詞,若遇相關用例可提供上下文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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