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匦使院的省稱。 唐 武後 垂拱 元年置,屬中書省,以谏議大夫及補阙、拾遺一人為知匦使。設方函,四面分别塗青丹白黑四色,每日暮進晨出,列于署外。凡臣民有懷才自薦、匡政補過、申冤辯誣、進獻賦頌者,均可以狀分類投匦。至 宋太宗 雍熙 元年,改匦院為登聞鼓院及登聞檢院。參閱《唐六典》卷九、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匦使》。
“匦院”是唐代武則天時期設立的一個官署機構,主要用于收集民間意見或訴求。以下是詳細解釋:
匦院是“匦使院”的簡稱,設立于唐垂拱元年(685年),屬中書省管轄。其名稱中的“匦”指匣子或意見箱,體現了該機構的核心職能。
民意收集:
匦院設置四種顔色的方函(青、丹、白、黑),分别對應不同類别的投書,包括:
管理方式:
每日傍晚将方函陳列于署外,次日清晨收回,由專職官員(如谏議大夫、補阙、拾遺等)處理投書内容。
匦院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創新嘗試,通過規範化渠道收集社會意見,具有一定民主色彩,也被認為是議院制度的早期萌芽。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運作細節,可參考唐代文獻《唐六典》及《封氏聞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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