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匦使院的省称。 唐 武后 垂拱 元年置,属中书省,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一人为知匦使。设方函,四面分别涂青丹白黑四色,每日暮进晨出,列于署外。凡臣民有怀才自荐、匡政补过、申冤辩诬、进献赋颂者,均可以状分类投匦。至 宋太宗 雍熙 元年,改匦院为登闻鼓院及登闻检院。参阅《唐六典》卷九、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匦使》。
匦院(guǐ yuàn)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设立的一种特殊机构,主要用于接收臣民投书,相当于古代的信访或举报机构。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机构性质与功能
匦院的核心职能是收集民间上书、申诉、举报或建言。它通常设有专门的“匦”(类似信箱或投书箱),供臣民投入书信。该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或委派官员管理,旨在下情上达,监察吏治,巩固统治。唐代是匦院制度发展最成熟的时期,武则天时期设立的“铜匦”最为著名,分设四色(青、丹、白、黑),分别受理劝农务本、自陈冤屈、谏言时政、军事机密或告密文书 。
历史背景与设立
匦院制度始于唐代。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武则天采纳鱼保宗建议,在朝堂设置铜匦,并设立“匦使院”(简称匦院)专门管理,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官员负责处理投书。此举旨在广开言路,加强中央对地方官吏的监督,也包含鼓励告密以巩固统治的目的。
名称与演变
意义与影响
匦院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一项重要的监察和沟通机制。它体现了统治者试图建立直接信息渠道的努力,在特定时期对整饬吏治、平反冤狱、了解民情起到一定作用。然而,其实际效果常受君主个人意志和权臣操控影响,尤其在鼓励告密的背景下,也易滋生诬告陷害之风。
参考资料来源:
“匦院”是唐代武则天时期设立的一个官署机构,主要用于收集民间意见或诉求。以下是详细解释:
匦院是“匦使院”的简称,设立于唐垂拱元年(685年),属中书省管辖。其名称中的“匦”指匣子或意见箱,体现了该机构的核心职能。
民意收集:
匦院设置四种颜色的方函(青、丹、白、黑),分别对应不同类别的投书,包括:
管理方式:
每日傍晚将方函陈列于署外,次日清晨收回,由专职官员(如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处理投书内容。
匦院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创新尝试,通过规范化渠道收集社会意见,具有一定民主色彩,也被认为是议院制度的早期萌芽。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运作细节,可参考唐代文献《唐六典》及《封氏闻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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