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說冥司的衙吏、雜差。《西遊記》第六回:“那鬼王領了旨,即駕起雲……直至真君之廟,早有把門的鬼判,傳報至裡。”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熙朝樂事》:“丐者塗抹變形,裝成鬼判,叫跳驅儺,索乞利物。”《醒世姻緣傳》第二八回:“若不是新近 湖廣 蘄州 城隍廟内的泥身鬼判白日青天都跑到街上行走,上在通報,天下皆知的事,這 關聖帝君 顯靈,與那聞見不廣的説,他也不肯相信。”
"鬼判"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鬼判"由"鬼"與"判"兩個語素構成,指代陰司中執掌生死簿、審判亡魂的冥界官吏,常見于宗教文獻與古典文學。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元代戲曲,如《元曲選·硃砂擔》中即有"鬼判"形象記載(來源:《漢語大詞典》)。
二、詞源解析
三、文化意象演變 該詞在明清小說中形成定型化描寫,如《西遊記》第十回刻畫"掌生死文簿的酆都判官",其形象多具青面獠牙、手持判筆等特征(來源:《中國神怪小說通史》)。道教典籍《雲笈七籤》則記載鬼判承擔"校定罪福"的宗教職能(來源:道教學術委員會數據庫)。
四、現代語義延伸 當代語境中衍生出比喻義,形容外貌威嚴或執法嚴苛之人,《北京方言詞典》收錄"活閻王""賽判官"等近義表述(來源:商務印書館語料庫)。
“鬼判”是中國傳統文化和文學作品中常見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鬼判”指傳說中冥司(陰間)的衙吏、雜差,負責執行陰間事務。該詞由“鬼”(指陰間鬼神)和“判”(指判決、職司)組成,強調其在陰間的職務屬性。
《西遊記》中的引用
第六回提到,鬼王到真君廟傳旨時,“把門的鬼判”負責通報,可見“鬼判”在神話體系中承擔傳令、守衛等職能。
明代民俗記載
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馀》描述,乞丐會扮成“鬼判”參與驅傩儀式(一種驅邪祈福的民俗活動),說明這一形象已融入民間文化。
《醒世姻緣傳》的轶事
第二十八回提及湖北蕲州城隍廟的“泥身鬼判”白日顯靈,反映當時社會對鬼神信仰的普遍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西遊記》《醒世姻緣傳》等原著或相關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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