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說冥司的衙吏、雜差。《西遊記》第六回:“那鬼王領了旨,即駕起雲……直至真君之廟,早有把門的鬼判,傳報至裡。”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熙朝樂事》:“丐者塗抹變形,裝成鬼判,叫跳驅儺,索乞利物。”《醒世姻緣傳》第二八回:“若不是新近 湖廣 蘄州 城隍廟内的泥身鬼判白日青天都跑到街上行走,上在通報,天下皆知的事,這 關聖帝君 顯靈,與那聞見不廣的説,他也不肯相信。”
“鬼判”是中國傳統文化和文學作品中常見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鬼判”指傳說中冥司(陰間)的衙吏、雜差,負責執行陰間事務。該詞由“鬼”(指陰間鬼神)和“判”(指判決、職司)組成,強調其在陰間的職務屬性。
《西遊記》中的引用
第六回提到,鬼王到真君廟傳旨時,“把門的鬼判”負責通報,可見“鬼判”在神話體系中承擔傳令、守衛等職能。
明代民俗記載
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馀》描述,乞丐會扮成“鬼判”參與驅傩儀式(一種驅邪祈福的民俗活動),說明這一形象已融入民間文化。
《醒世姻緣傳》的轶事
第二十八回提及湖北蕲州城隍廟的“泥身鬼判”白日顯靈,反映當時社會對鬼神信仰的普遍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西遊記》《醒世姻緣傳》等原著或相關研究資料。
《鬼判》是一個漢語詞語,通常用來形容某種深奧難解的事物,也可以指代神秘、離奇的判斷或決策。
《鬼判》這個詞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鬼”和“判”。
“鬼”的部首是“鬼”本身,它被歸類于“鬼”部,由10個筆畫構成。
“判”的部首是“刀”,它被歸類于“刀”部,由刀橫偏旁和三個筆畫構成。
《鬼判》一詞的來源較為模糊,沒有确切的曆史淵源。在古代文獻中,并沒有找到關于《鬼判》的詳細記載。
《鬼判》的繁體字為「鬼判」。
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古時候可能沒有單獨的專門字形來表達《鬼判》,因此無法準确了解古時候的漢字寫法。
1. 他的決定真是個鬼判,誰也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些什麼。
2. 那個案件的判決有些鬼判,完全不合常理。
3. 這個難題真是個鬼判,我想了很久也沒有找到解決辦法。
1. 鬼斧神工
2. 鬼魅
3. 鬼鬼祟祟
4. 判罪
玄妙、離奇、匪夷所思、玄學
合理、正常、明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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