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功補過是漢語成語,指通過建立功績來彌補之前的過失,強調以實際貢獻抵消過錯。以下從詞典釋義、典籍用例及權威來源角度分析:
字義分解
二者結合體現“以功抵過”的辯證邏輯。
典籍用例
最早見于《後漢書·黨锢傳》:“聖人以功補過,過消而功成。” 此處強調通過功業消除過失的影響,成為後世沿用依據。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用功勞補償過失”,突出行為的目的性與補救性。
例:他主動承擔危機處理任務,計功補過,最終獲得諒解。
《漢語大詞典》
進一步闡釋:“考計功績以彌補罪過”,強調功過的量化平衡關系。
該成語承載儒家“改過遷善”思想(《周易》:“見善則遷,有過則改”),適用于曆史評價、職場糾錯等場景。如《宋史·嶽飛傳》載趙構對嶽飛的赦令:“卿可計功補過,勉圖後效”,體現其社會認同度。
參考文獻來源
“計功補過”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拼音與釋義
拼音為jì gōng bǔ guò,意為通過考定一個人的功績來彌補其過去的過失。核心思想是綜合評價功過,強調功績對過錯的抵消作用。
出處與典故
最早出自漢代荀悅《漢紀·元帝紀》:“齊桓先有匡周之功,後有滅項之罪,君子計功補過。”
典故以齊桓公為例,說明即使有過錯,若曾有重大功績,仍可被公正評價。
語法與用法
近義詞與擴展
該成語強調以客觀态度權衡功過,既承認錯誤,也肯定貢獻,體現傳統文化中“功過相抵”的辯證思維。實際使用中需注意語境,避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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