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統治者對當地起義農民的蔑稱。《元史·仁宗紀二》:“庚辰, 盧陽 , 麻陽 二縣以土賊作耗,蠲其地稅賦。” 清 吳敏樹 《黃特軒傳》:“ 黃君 旋又逐之 巴陵 新墻市 ,土賊即時皆散。”
土賊
釋義
“土賊”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指代“本地的盜匪”或“地方性的叛亂者”,多用于古代文獻及近代史籍中。其核心含義強調作亂者的“本土性”,區别于外來勢力或大規模叛亂集團,通常指在特定區域内進行劫掠、破壞的地方武裝團夥。
詞源與構成
“土”取“本地、地方”之義(如“土紳”“土著”),“賊”古義指“作亂者”(《說文解字》:“賊,敗也”),二字組合凸顯“本土為亂者”的屬性。
明清時期常見于官方文書,如清代奏折稱地方匪患為“土賊竊發”(參見鄭天挺《清史》),與“流寇”(流動叛亂武裝)形成對比。
用法與文獻例證
《漢語大詞典》(1997年普及本)釋為“本地的盜賊”,引《醒世恒言·李玉英獄中訟冤》:“土賊四起,大亂一番。”
清代官方常以“土賊”貶稱地方反抗組織,如乾隆朝鎮壓山東王倫起義時稱其“土賊倡亂”(《清實錄》卷九四三)。
近義詞為“土匪”,但“土賊”更強調地域性,而“土匪”側重職業屬性(參見《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權威文獻參考
語義演變
該詞現代已罕用,多見于曆史研究,其概念可對應“地方武裝叛亂分子”(如《中國曆史大辭典》釋義)。
“土賊”一詞的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所演變,以下是綜合解釋:
古代蔑稱
舊時統治者對農民起義軍的貶義稱呼,常見于官方文獻。例如《元史·仁宗紀二》記載“盧陽、麻陽二縣以土賊作耗”,清代吳敏樹《黃特軒傳》也提到該詞用于描述地方起義者()。
地域性特征
強調“土”字,指代本土或地方性反抗勢力,與“流寇”形成對比()。
文化層面的貶義
指缺乏文化素養卻故作高雅的人,例如暴發戶在高端場合誇誇其談()。
犯罪手段分類
與高科技犯罪相對,形容使用傳統方式作案者,如搶劫犯、詐騙犯等()。
青年群體中的調侃
學生間用于形容行為不合常理的人,如“大熱天穿長袖”等場景()。
該詞從曆史貶義逐漸泛化,現代多用于非正式場合的諷刺或調侃。使用需注意語境,避免冒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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