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说冥司的衙吏、杂差。《西游记》第六回:“那鬼王领了旨,即驾起云……直至真君之庙,早有把门的鬼判,传报至里。”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熙朝乐事》:“丐者涂抹变形,装成鬼判,叫跳驱儺,索乞利物。”《醒世姻缘传》第二八回:“若不是新近 湖广 蘄州 城隍庙内的泥身鬼判白日青天都跑到街上行走,上在通报,天下皆知的事,这 关圣帝君 显灵,与那闻见不广的説,他也不肯相信。”
"鬼判"是汉语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一、基本释义 "鬼判"由"鬼"与"判"两个语素构成,指代阴司中执掌生死簿、审判亡魂的冥界官吏,常见于宗教文献与古典文学。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元代戏曲,如《元曲选·硃砂担》中即有"鬼判"形象记载(来源:《汉语大词典》)。
二、词源解析
三、文化意象演变 该词在明清小说中形成定型化描写,如《西游记》第十回刻画"掌生死文簿的酆都判官",其形象多具青面獠牙、手持判笔等特征(来源:《中国神怪小说通史》)。道教典籍《云笈七签》则记载鬼判承担"校定罪福"的宗教职能(来源:道教学术委员会数据库)。
四、现代语义延伸 当代语境中衍生出比喻义,形容外貌威严或执法严苛之人,《北京方言词典》收录"活阎王""赛判官"等近义表述(来源:商务印书馆语料库)。
“鬼判”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文学作品中常见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鬼判”指传说中冥司(阴间)的衙吏、杂差,负责执行阴间事务。该词由“鬼”(指阴间鬼神)和“判”(指判决、职司)组成,强调其在阴间的职务属性。
《西游记》中的引用
第六回提到,鬼王到真君庙传旨时,“把门的鬼判”负责通报,可见“鬼判”在神话体系中承担传令、守卫等职能。
明代民俗记载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描述,乞丐会扮成“鬼判”参与驱傩仪式(一种驱邪祈福的民俗活动),说明这一形象已融入民间文化。
《醒世姻缘传》的轶事
第二十八回提及湖北蕲州城隍庙的“泥身鬼判”白日显灵,反映当时社会对鬼神信仰的普遍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西游记》《醒世姻缘传》等原著或相关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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