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代 北京 順天府 鄉試錄取的榜帖。 明 歸有光 《高州太守欽君壽詩序》:“﹝ 欽君 ﹞與餘嘗同試 建康 。 嘉靖 十九年,君為 順天府 貢士,而餘貢 應天 。是時吾郡登南榜者,士二十七人,而北榜唯君一人。”
"北榜"是明代科舉制度中的特定曆史稱謂,指代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闱會試後專為北方士子設立的進士榜單。該詞源于"南北榜案"事件,當年主考官劉三吾因錄取的52名進士皆為南方人,引發北方舉子抗議。明太祖朱元璋為平息争議,親自複核考卷後下令處決相關考官,并于同年六月重新舉行會試,單獨錄取61名北方考生,史稱"北榜",與之前的"南榜"形成對照。
這一制度調整體現了古代科舉選拔對地域平衡的考量,其曆史背景在《明史·選舉志》中有明确記載,清代學者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也對此事件的政治意義作出分析。現代學界将"北榜"視為中國科舉制度發展的重要節點,标志着區域性人才選拔機制的形成,相關研究可參考《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明代卷》等權威著作。
“北榜”是明代科舉制度中的特定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明代北京順天府(今北京地區)鄉試錄取的榜帖,即鄉試合格者的名單。鄉試是科舉考試中的省級考試,每三年一次,考中者稱為“舉人”。
曆史背景與南北差異
明代科舉分“南榜”和“北榜”,因地域文化差異,南北考生錄取比例常引發争議。例如,明嘉靖年間,歸有光在《高州太守欽君壽詩序》中提到,其同鄉欽君為順天府貢士,而南方同一批考生中27人登南榜,北榜僅欽君一人。這反映了當時南北分榜的制度特點。
文學與史料中的用例
清代詩詞中也有“北榜”的記載,如謝高育詩句“北榜報鑼鳴”,側面印證了這一制度的曆史延續性。
總結
“北榜”是明代科舉制度下北京地區鄉試結果的官方公示,體現了古代科舉的地域劃分特點。如需進一步了解南北榜制度的具體運作,可參考《明史·選舉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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