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代 北京 顺天府 乡试录取的榜帖。 明 归有光 《高州太守钦君寿诗序》:“﹝ 钦君 ﹞与余尝同试 建康 。 嘉靖 十九年,君为 顺天府 贡士,而余贡 应天 。是时吾郡登南榜者,士二十七人,而北榜唯君一人。”
"北榜"是明代科举制度中的特定历史称谓,指代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闱会试后专为北方士子设立的进士榜单。该词源于"南北榜案"事件,当年主考官刘三吾因录取的52名进士皆为南方人,引发北方举子抗议。明太祖朱元璋为平息争议,亲自复核考卷后下令处决相关考官,并于同年六月重新举行会试,单独录取61名北方考生,史称"北榜",与之前的"南榜"形成对照。
这一制度调整体现了古代科举选拔对地域平衡的考量,其历史背景在《明史·选举志》中有明确记载,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对此事件的政治意义作出分析。现代学界将"北榜"视为中国科举制度发展的重要节点,标志着区域性人才选拔机制的形成,相关研究可参考《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等权威著作。
“北榜”是明代科举制度中的特定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明代北京顺天府(今北京地区)乡试录取的榜帖,即乡试合格者的名单。乡试是科举考试中的省级考试,每三年一次,考中者称为“举人”。
历史背景与南北差异
明代科举分“南榜”和“北榜”,因地域文化差异,南北考生录取比例常引发争议。例如,明嘉靖年间,归有光在《高州太守钦君寿诗序》中提到,其同乡钦君为顺天府贡士,而南方同一批考生中27人登南榜,北榜仅钦君一人。这反映了当时南北分榜的制度特点。
文学与史料中的用例
清代诗词中也有“北榜”的记载,如谢高育诗句“北榜报锣鸣”,侧面印证了这一制度的历史延续性。
总结
“北榜”是明代科举制度下北京地区乡试结果的官方公示,体现了古代科举的地域划分特点。如需进一步了解南北榜制度的具体运作,可参考《明史·选举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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