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因爻變而引起卦象的變化。占卦者可于互卦之外,兼取變卦内的爻辭。 三國 魏 王弼 《周易略例·明象》:“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緻五行。” 李鏡池 《周易探源·左國中易筮之研究》:“從本卦中以兩爻交易而得一卦之‘卦變’,與從揲蓍的從此卦變至彼卦之‘變卦’自然不同。”參閱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卦變》。
卦變是《周易》占筮體系中的核心概念,指通過改變卦中特定爻的陰陽屬性(陽爻變陰爻,或陰爻變陽爻),使原卦轉化為新卦的過程。這一機制體現了《周易》“變動不居”的哲學思想,用于模拟事物的發展規律與吉兇轉化。其具體内涵可從以下四方面闡釋:
卦變源于《周易》爻位運動的理論。當某爻處于“動爻”(老陰、老陽)狀态時,需進行陰陽互變,從而生成新卦象(“之卦”)。例如乾卦(䷀)的初爻由陽變陰,則轉化為姤卦(䷫)。這一過程在《周易·系辭傳》中被概括為:“爻者,言乎變者也。”
核心原理:陰陽互根、物極必反。爻的變動象征事物内部矛盾轉化,推動卦象演進。
卦變方法在曆史中形成兩大流派:
以京房為代表,将爻位與地支、五行對應,通過爻位升降推演卦變。如虞翻提出“旁通”“升降”等法則,認為卦變源于乾坤兩卦的爻位交互。
朱熹在《周易本義》中系統化“卦變圖”,主張某卦由特定主爻變動所生。如複卦(䷗)由剝卦(䷖)上爻陽變陰而來,體現“剛反”之理。
爻變産生的“本卦”與“之卦”對比,可分析事态趨勢。《左傳》記載的占例(如“觀之否”)即通過卦變解讀事件走向。
程頤《程氏易傳》強調:“卦變者,剛柔相易之序”,将卦變視為陰陽消長的宇宙模型。
用于解釋《周易》卦序結構,如“非覆即變”的卦對關系(如屯䷂與蒙䷃互為倒置)。
明清學者對卦變體系提出批判。黃宗羲在《易學象數論》中指出漢宋方法存在邏輯矛盾:“同一卦也,此以為自某卦來,彼以為自某卦來”,揭示其理論建構性。現代研究則傾向于将其視為古人探索變易規律的符號模型。
權威參考文獻
卦變是《周易》中的核心概念,指卦與卦之間的動态聯繫與變化,其解釋可從以下四個方面展開:
卦變指因爻的變動(陽爻變陰爻或反之)導緻整個卦象發生變化,形成新的卦體。例如占卜時若某爻發生變動,需結合原卦(本卦)和變卦的爻辭綜合解卦。
周易六十四卦通過卦變構成首尾連貫的嚴密系統。每個卦代表事物發展的特定階段,卦變則體現不同階段間的轉化邏輯,如同環環相扣的鍊條。
漢代荀爽提出“乾升坤降”理論,認為乾卦九二爻應升居坤卦五爻之位,坤卦六五爻應降居乾卦二爻之位,以此解釋卦變規律,成為卦變學說的典型範例。
卦變不僅是爻變引發的表象改變,更是周易哲學中事物發展規律的抽象表達。通過理解卦變,可深入把握周易“變易—不易—簡易”的三易思想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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